1.1项目概况
本项目为黄河上游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格尔木一期光伏电站13400块电池组件及附属设备进行采购。
1.2招标范围及主要工作内容
1.2.1招标范围
格尔木一期光伏电站光伏组件换型改造项目(电池组件采购)
(1)13400块晶硅光伏组件供货,单块组件功率范围:270Wp~335Wp,仅接受同一型号规格组件。
供货清单
序号 |
设备名称 |
型号规格 |
数量 |
单位 |
备注 |
1 |
光伏组件 |
组件类型:晶硅 背板材质:PET/PVF/PVDF 功率范围:270Wp~335Wp 开路电压:37.7V~41.4V 短路电流:9.26~10.38A 组件尺寸:1650±150*992±20*35±5mm。 前板玻璃:高透光率钢化 |
13400 |
块 |
注:供货方免费提供电池组件MC4插头拆装工具20套。
(2)晶硅电池组件正常条件下的使用寿命不低于25年,在前10年运行使用期限内输出功率至少保证达到90%,在25年运行使用期限内至少保证输出功率达到80%;提出针对高海拔地区,延长组件抗紫外老化能力的措施。
(3)提供组件产品施工安装所需要的全部技术文件资料、图纸。
(4)提供光伏组件产品参数表、产品I-V特性曲线图、产品缺陷检测图像等资料。
(5)所有的技术资料、表格、图纸、仪器都应使用国际单位制。
(6)投标人与招标代理人和本项目涉及的其他方机构之间的所有文件、信函、传真、电子邮件、图纸及信件均以中文为准。无论何时需要对合同条款进行编写、标注也应使用中文,如必须使用中英文对照文本,则以中文为准。
1.2.3交货期:合同签订生效后30日内完成全部供货。
1.2.4交货地点:青海省海西州格尔木市东出口光伏园区内黄河格尔木一期光伏电站,车下交货。
1.3资金来源
本项目由业主单位利用自有资金予以解决,资金已落实。
1.4投标人资格
1.4.1法人地位
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监管部门注册,具有独立法人和一般纳税人资格的光伏组件生产制造企业。
1.4.2信誉要求
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具体认定以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检索结果为准。
1.5业绩
投标人在投标基准日期的近5年内,已完成至少2项总容量10MW及以上光伏组件供货业绩(附合同复印件)。
1.6资格后审
招标人将根据投标人提供的投标文件在评标阶段对其进行资格后审,对资格审查不合格投标人,将不进入下一阶段评审,其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7招标文件的获取
1.7.1招标文件发售方式
本项目实行在线售卖招标文件。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购买招标文件时间内进入报名参与购买招标文件,不接受现场购买。
1.7.2招标文件发售时间
发售时间为:2024年6月7日至2024年6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