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名称为:哈密能源化工集成创新基地项目(一阶段煤制油工程及配套煤矿)供配电工程采购与施工公开招标,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2.1.1项目概况: 新疆哈密能源化工有限公司计划在巴里坤县规划的化工产业集中区岔哈泉片区建设煤化工产业项目,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油品产量 320 万吨/年煤直接液化生产线、油品产量 80-100 万吨/年煤间接液化生产线、合成气产量 134 标方/小时煤气化生产线,配套环保装置及辅助工程。本项目以煤炭为主要原料。原料煤用量为1420.35万吨/年,主要由其配套岔哈泉一号露天煤矿供应。
初步估算煤化工项目及配套岔哈泉一号露天煤矿前期基建施工用电负荷约4万千瓦(园区3.5万千瓦、煤矿0.5万千瓦),为满足项目施工用电需求,计划在岔哈泉园区内新建35千伏变配电装置一套,建设两路10千伏线路作为前期基建施工电源。园区供电计划采用35KV双回路供电,电源取自110千伏牛圈湖油田变电站(吐哈石油用户站),岔哈泉一号露天煤矿供电取自由园区新建电源点,采用35KV单回路电源供电,配套新建35千伏变配电装置一套。
根据项目建设需要,委托专业施工单位对园区及配套煤矿施工供配电工程进行实施。
2.1.2招标范围:根据哈密能源化工一阶段煤制油工程及配套煤矿施工供配电设计要求(详见专项供配电设计),招标人全权委托中标人办理所有哈密能源化工一阶段煤制油工程及配套煤矿施工供配电工程所有的施工手续,保证项目如期开工建设,并按期交付使用。
根据供配电设计要求,由中标人办理施工所需的全部手续,招标人、配合,以保障项目于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10日内如期开工建设。
1)根据项目专项供配电设计要求,中标人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 10 日内完成项目施工方案与措施编制工作,并经过招标人审核通过。
2)中标人根据本工程项目设计要求(具体内容及有关要求详见招标文件及方案图纸),负责项目土建施工、设备及材料采购安装、施工、检测检验、调试(包含第三方服务费用及接口费用)、试运行、整体移交、档案移交及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设备保修期内维保、保险和保修等全部工作,并最终通过招标人主管部门验收合格,保证项目施工正常用电,即交钥匙工程,费用均包含在工程报价中。
3)负责该项目送电后2年的运维工作,保障项目安全用电的可靠性,运维人员不少于3人,运维人员均需持有相应有效证件,费用包含在工程报价中。
4)该项目竣工验收资料一式8份(胶装),待项目竣工验收后移交招标人。
2.1.3标段(包)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一个标段。
2.2 其他:2.2.1计划工期:合同签订后75天。
2.2.2项目地点: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哈密市巴里坤县新兴产业园三塘湖岔哈泉区。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条件:(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等级资质证书。
(3)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21年5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已完成的35千伏及以上变电或配电工程合同业绩2份。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和对应的用户证明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盖章,可以是验收证明、使用证明、回访记录或其他能证明合同已完成的材料(若合同甲方不是最终用户,合同甲方获取的最终用户证明也可)。
【4】信誉要求:/
【5】项目经理资格要求:(1)投标人须提供拟任项目经理有效的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证书(机电工程专业)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
(2)项目经理须至少具有1个35千伏及以上变电或配电工程项目经理的经历,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项目经理业绩的合同,若合同中无项目经理姓名,须提供对应的验收证明或用户证明等有盖章的证明材料(须含工程名称、项目经理及单位名称)。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技术负责人:/
安全负责人:投标人须提供拟任安全负责人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
质量负责人:/
【7】其他要求:/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4-06-14 09: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4-06-20 16: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