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江苏公司金陵电厂湿渣沥水临时中转场改造工程招标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NZB2024-06-1-124-01)
项目所在地区:江苏省南京市
1. 招标条件
华能江苏公司金陵电厂湿渣沥水临时中转场改造工程招标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 本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地理位置:华能金陵电厂处在南京市栖霞区江乘大道8号,位于长江南京段龙潭水道南岸,背靠长江大堤,南临便民河及新建的疏港公路,西侧与七乡河相邻,东面与南京龙潭港区相邻,距离南京市中心约27km,龙潭镇2km。
招标范围:华能金陵电厂湿渣沥水临时中转场建设项目工程的材料采购、施工、验收及交付使用等。设备、工器、消耗性设备及水泥、砂、石、钢材等建材均由投标方负责。承包人采购的设备、材料范围:本工程所需材料和设备均由承包人采购,承包人采购必须经过发包人认可,否则不得使用。该项目包工包料,包定总价。
将原氨区新建湿渣沥水临时中转场。位置在原氨站,约70米*40米范围内,建筑面积约1318.05m2,跨度约30米。主要内容有:1土方、降水;2)基础工程;3)柱工程;4)墙面工程;5)预埋件、拆除工程、室外工程等。
工期:本项目计划工期70日历天,预计2024年7月20日开始,2024年9月30日结束。实际开工日期以发包人书面通知为准,总工期不变;若发生不可抗力的情况、验收提前等情况,总包方需根据发包人的要求无条件服从总工期变更的安排。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 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 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间内;
(3) 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施工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者经营异常名录;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 )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 资质等级要求:投标人应具有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2 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19年1月1日起至今至少具有2项建筑工程施工业绩,以附合同的影印件为准。
3.2.3 其他要求:投标人拟派遣的项目经理须具备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资格证书以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提供证明文件。
3.2.4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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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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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自编B正ec.ch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