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名称为:安徽公司安庆三期2X1000MW机组工程低低温静电除尘器设备采购公开招标,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2.1.1项目概况:安徽公司安庆三期2×1000MW机组工程项目,拟建设2×1000MW超超临界燃煤机组,同步建设烟气脱硫、脱硝装置等。
本工程采用双室五电场静电低低温除尘器,前三个电场采用高频电源,后两个电场采用高频电源+脉冲电源控制。
2.1.2招标范围:本次招标范围为2台机组所配置的4台静电除尘器及其附属设备。
2.1.3交货期:2025年11月前完成所有设备交货到现场(暂定)。
2.1.4交货地点:安徽公司安庆三期2×1000MW机组工程项目施工现场指定地点。
2.2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16年6月至投标截止日(以投运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国内1000MW及以上等级机组静电除尘器的合同业绩2份,且均已成功投运1年及以上。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和对应的用户证明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盖章,可以是验收证明、使用证明、回访记录或其他能证明合同标的物从投运时间至投标截止日满1年及以上的材料(若合同甲方不是最终用户,合同甲方获取的最终用户证明也可)。
【4】信誉要求:/
【5】其他要求:/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4-06-14 09: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4-06-21 16: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