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金沙江下游河段分四级开发,自下而上依次为向家坝、溪洛渡、白鹤滩和乌东德水电站,4个梯级电站总装机容量达44800 MW。乌东德、白鹤滩水电站分别于2020年1月、2021年4月下闸蓄水,2021年6月、2022年12月全面投产发电。乌东德、白鹤滩7月分别按952、785米防洪限制水位控制运行,8月上旬根据汛情及水文气象情况开展蓄水工作,逐步蓄至975、825米。12月开始考虑逐步消落,6月底消落至防洪限制水位。
本招标项目旨在通过开展金沙江下游乌东德、白鹤滩水电站流域陆生生态监测,了解和掌握区域陆生生态变化情况、工程建设和运行对陆生生态的影响,监测生态保护措施实施效果,为梯级水库运行期的环境管理、环保验收和环境影响后评价等提供符合国家相关要求的依据。
2.2招标范围
金沙江下游乌白河段一级分水岭以下流域(含主要支流),即干流范围为乌东德库尾(雅砻江口)至白鹤滩电站坝下永久大桥下游1km长约387 km河段一级分水岭以下流域,支流主要包括雅砻江、龙川江、勐果河、尘河、鲹鱼河、普渡河、小江、以礼河、黑水河,重点监测区域为工程临时和永久占地区、水库淹没影响区、支流汇入口、移民安置区等典型地区,兼顾流域梯级电站建设直接影响、叠加影响和因局地气候等环境因素变化而影响的区域。
主要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收集监测工作所需的地形、水文、气象,环评、施工期、试运行期、运行期等历史监测资料等,必要时可提请招标人予以协助。
(2)合同签订后30天内,须对金沙江下游乌东德及白鹤滩电站库区及延伸流域陆生生态监测工作进行全面分析,提交陆生生态监测实施工作计划。
(3)按照经招标人审定的监测实施工作计划,开展流域陆生生态监测、成果分析和资料整编工作。资料整编应满足国家相关项目机构审核需要和招标人档案管理要求。
(4)按照陆生生态监测技术要求及相关环评文件要求,通过多种方式开展流域陆生生态环境监测。主要内容为遥感监测(包括生态系统调查、水土流失监测)、土壤调查、陆生植物调查(含植被恢复效果)、植物生长规律调查、陆生动物调查(动物监测、动物生境修复调查)、局地气候观测、物候观测、珍稀保护物种调查、古大树调查、消落区调查。并对监测结果进行综合分析,重点分析生态系统时空演变情况、重点动植物情况、重点区域变化及其他监测重点内容。
(5)本项目监测时间为2025-2029年,其中乌东德区域每年开展监测,白鹤滩区域监测以2年为一个周期。工作结束后3个月内根据年度监测内容,提交金沙江下游乌东德、白鹤滩水电站流域陆生生态监测报告总结成果(送审稿,包含往年所有监测数据);经审核后1个月内提交修改完善后的监测总结成果。
(6)按照招标人要求配合完成乌东德、白鹤滩水电站环保验收相关工作及招标人现场各工程环保检查工作。
(7)按照招标人要求,及时提交年度陆生生态监测数据成果,及时整编归档年度陆生生态监测档案资料,并根据要求将陆生生态监测资料录入到流域枢纽综合调度运行管理系统。
2.3服务期
计划服务期限:2025年1月1日至2029年12月31日,具体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格条件
投标人应同时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资质条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业绩要求:2014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应具有工程规模在中型及以上的水利水电工程陆生生态监测或调查项目业绩(须提供已完工或正在实施类似项目合同等证明材料彩色扫描件)。
(3)人员要求:拟任项目负责人应具有副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且具有近10年担任工程规模在中型及以上的水利水电工程的陆生生态监测项目负责人的经历,为投标人在职员工(提供任职证明等材料扫描件,提供2023年7月以来至少6个月的社保证明)。
(4)信誉要求:未处于限制投标的专业范围及期限内。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投标人不能作为其它投标人的分包人同时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4年6月14日08时30分至2024年6月19日17时30分。
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请联系办理供应商会员事宜,未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成为正式供应商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在线完成招标文件的购买!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以公告详细内容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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