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化学生态水利建设
洞口县大业冲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工程总承包
主坝、顶心副坝施工劳务分包采购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中化学生态水利建设 洞口县大业冲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工程总承包, 建设资金已落实,项目所需主坝、顶心副坝施工劳务分包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编号:EEC-SL-DYCSK-2024-LWFB-003)。
2. 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 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1).标段(包)编号:EEC-SL-DYCSK-2024-LWFB-003/01
标段(包)名称:水利建设-洞口县大业冲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工程总承包-主坝、顶心副坝施工劳务分包
招标内容及范围:洞口县大业冲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工程总承包主坝、顶心副坝施工劳务分包,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2.2 计划工期: 2024年6月至2025年3月,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2.3 建设
2.5 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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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1.1 法人资格要求:投标人应是国内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 3.1.1.2 企业资质要求:投标人应具备施工劳务资质。 3.1.1.3 安全生产许可要求:投标人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与本项目其他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
(2)与本项目其他投标人存在直接控股关系。
(3)与本项目其他投标人存在管理关系。
(4)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存在以下严重不良情形:
①被本项目所在地省级以上行业主管部门依法暂停、取消投标或禁止参加招标活动的。
②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③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情形的。
④根据公司投标人管理要求,被禁止参与招标活动且处于有效期内的。
3.3 本次项目是否接收联合体: 接受 不接受
联合体各方按照其分工协议,应当满足本条第3.1款规定的相应条件和要求;联合体各方均不得存在本条第3.2款规定的情形;联合体各方不得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提交投标文件,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参与本项目招标活动。否则,相关投标文件均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