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名称为: 024年第二批2503.75MW风力发电机组集团级集中采购公开招标,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2.1.1项目概况: 电力“宁湘直流”配套海原470MW(不含塔筒)风力发电机组集中采购公开招标
本标段包含1个项目:宁夏 新能源有限公司“宁湘直流”配套新能源基地海原100万千瓦风电项目位于位于中卫市海原县境内,建设总容量为1000MW,本次招标1号地块,拟安装67台单机容量7MW级风电机组(叶轮直径不得小于220米,塔筒高度不小于125米),只接受一种单机容量的机型投标方案,不接受混搭机型方案。
2.1.2招标范围:风电机组及其附件、风机基础预埋锚栓组合件、塔筒内升降机(包含采购和安装)。设备运至项目各个机位指定位置(风机位车板交货)。同时也包括所有必要的材料(包含但不限于:控制系统、机舱及塔底内外监控系统、机舱和塔底无线WIFI、在线监测系统、电缆、螺栓、油品油脂、龙源电力安全文明生产标准化要求的标识、标志牌等)、备品备件、专用工具、不同型号螺栓紧固件和预埋锚栓组合件检验样品(免费)、消耗品以及设计、技术资料和技术服务等。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技术部分的有关规定。
2.1.3交货期:锚栓交货期:2024年7月-2024年8月
主机交货期:2024年9月-2024年11月。
主机、叶片交货日期以招标人提前 15 天通知交货日期为准。
2.1.4质量要求:满足技术文件和项目所在地并网相关要求,宁夏电网要求机组安装容量不允许超过核准容量,投标人须承诺在供货前取得降容机组的型式认证证书。
2.2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19年7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在国内须有单机3MW及以上容量机型的风力发电机组业绩100台,且均已成功通过240小时试运行。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和对应的用户证明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用户证明为240小时试运行证书。
【4】信誉要求:/
【5】其他要求:投标人所投机型(同容量、同叶轮直径)已经取得权威机构出具的设计认证证书(含部件认证附录)和型式认证证书(含部件认证附录),如投标时未取得型式认证证书,须承诺在供货前取得。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4-06-16 11: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4-06-21 16: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