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峡坝区智慧照明系统升级改造EPC项目重新招标-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T241100130464)
1.招标条件
本项目三峡坝区智慧照明系统升级改造EPC项目重新招标已批准实施,项目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三峡坝区路灯照明系统于2008年建设投入使用,主要分布左岸江峡大道、右岸西陵大道主干道及其他支路。目前路灯主要部件已接近寿命期,电缆等存在老化现象,运行状况不容乐观。同时,路灯地下直埋管线易由树根生长、老化短路、施工破坏等问题引发短路、断路、漏电等安全隐患,造成区域性照明跳闸,严重影响公用照明。此外,因路灯建成时间较早,现有路灯照明未采用智能化管控手段,运维效率存在较大的提升空间。
为解决三峡坝区路灯现有安全隐患,提升三峡坝区整体形象及照明服务水平,提高路灯智慧运维管控能力,实现策略智能调整和深度节能需求:1、对三峡坝区左岸路灯进行智能化改造,包括更换灯杆和照明器具,新增边缘智能协同物联终端、LED显示屏、灯杆倾斜检测等。通过将智能设备接入三峡坝区智慧照明系统平台与三峡坝区能管云本地应用平台的多能流微能源网模块、数字孪生能源管理3D可视化模块深度融合,实现与已有充电桩系统、多能流微能源网系统的深度互动,同时实现智慧照明系统实时运行数据在能管云·轻舟版的集中展示;2、对三峡坝区右岸路灯进行智能化改造,包括更换灯杆和照明器具,新增边缘智能协同物联终端、LED显示屏、图像识别感应道路设备、灯杆倾斜检测等。通过将智能设备接入三峡坝区左岸智慧照明系统升级改造项目建设的智慧照明系统平台,与三峡坝区能管云本地应用平台的多能流微能源网模块、数字孪生能源管理3D可视化模块深度融合,实现与已有充电桩系统、多能流微能源网系统的深度互动,同时实现智慧照明系统实时运行数据在能管云·轻舟版的集中展示。
2.2 招标范围
本招标项目划分为2个标段,均采用EPC项目总承包,包含勘察设计、设备采购、施工、调试、试运行、验收、投运、移交等工作,及完成以上工作所需的全部手续办理,达到“交钥匙”条件。其中:
标段一:三峡坝区左岸智慧照明系统升级改造EPC招标范围:
本期项目需更换的路灯约1183根(以具体勘测为准,其中包含10米智慧路灯、10米双灯头加装灯带、10米双灯头灯杆,10米单灯头灯杆,8米单灯头灯杆五种灯型),其中江峡大道路灯320根。本项目在陈家冲变电站建设智慧照明系统平台,在江峡大道94根路灯建设包含LED屏、环境监测气象站等子设备的智慧路灯,智慧路灯各子设备通过本项目所研发的边缘智能协同物联终端实现集成,并与智慧照明系统进行数据交互。江峡大道其余路灯及左岸其他支路路灯(1089)均更换为远程可控的物联网路灯。照明改造按道路照明需求设计,灯杆间距不低于现有安装距离,且平均照度不低于坝区现有道路路面照度要求,路面平均照度不小于40lx;同时考虑三峡坝区特定节假日的渲染需求,江峡大道部分灯杆加装多彩灯带,呈现色彩一致联动效果;在江峡大道增加2面户外交通大屏,并预留边缘智能协同物联终端、交换机等多功能杆扩展子设备安装位置。
标段二:三峡坝区右岸智慧照明系统升级改造EPC项目招标范围:
本项目需更换的路灯约626根(以具体勘测为准,其中包含10米智慧路灯、10米双灯头加装灯带、10米双灯头灯杆,10米单灯头灯杆,8米单灯头灯杆五种灯型),其中西陵大道路灯328根。计划在西陵大道119根路灯建设包含LED显示屏、环境监测气象站等子设备的智慧路灯。智慧路灯各子设备通过边缘智能协同物联终端实现集成,并接入三峡坝区左岸智慧照明系统升级改造项目新建的智慧照明系统平台。西陵大道其余路灯及右岸其他支路路灯(共507根)均更换为远程可控的物联网路灯。照明改造按道路照明需求设计,灯杆间距不低于现有安装距离,且平均照度不低于坝区现有道路路面照度要求,路面平均照度不小于40Lx;同时考虑三峡坝区特定节假日的渲染需求,西陵大道部分灯杆加装多彩灯带,呈现联动色彩一致效果;在西陵大道增加1面户外交通大屏,并预留边缘智能协同物联终端、交换机等多功能杆扩展子设备安装位置。考虑坝区夜间实际人员、车辆活动较少,在西陵大道路灯设计中增加人、车感应设备实现夜间无人、无车自动节能调控功能,配合远程调控节能策略,实现更低的能耗水平。
2.3工期要求
标段一:项目实施周期为12个月,分两个阶段进行建设:
(1)第一阶段:计划工期7个月,完成左岸江峡大道智慧路灯和物联网路灯建设、照明电缆全部更换、江峡大道主干通信网络建设。实际开工日期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2)第二阶段:计划工期5个月,完成其余道路物联网路灯建设、照明电缆更换。实际开工日期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标段二: 项目实施周期为12个月,分两个阶段进行建设:
(1)第一阶段:计划工期6个月,完成右岸西陵大道智慧路灯和物联网路灯建设、照明电缆全部更换、西陵大道主干通信网络建设。实际开工日期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2)第二阶段:计划工期6个月,完成右岸其他路段物联网路灯建设、照明电缆更换。实际开工日期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其中:方案设计自中标通知书后15日内提交,施工图设计自方案设计审核通过后15日内提交。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同时满足以下资格要求(标段一和标段二要求相同):
(1)资质条件(以下须同时具备):
1)投标人或联合体各方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方具有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旧版: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同时具有照明工程通用专业设计甲级资质(旧版:照明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与电子通信广电行业工程设计甲级资质;
3)投标人或联合体施工方具有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乙级及以上资质(旧版: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机电工程专业承包甲级资质(旧版:同时具备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及电子与智能化专业承包一级资质或同时具备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及电子与智能化专业承包一级资质);具有处在有效期内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2)业绩要求(以下业绩应同时具备,可不在同一合同中):
1)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方自2019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以来,具有已完/竣工的总投资在500万元及以上的照明工程的设计业绩;
2)投标人或联合体施工方自2019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以来,具有已完/竣工的单项合同金额500万元及以上的照明工程的施工业绩。
照明工程包含室外照明、景观照明、功能性照明,不含室内照明;单项工程合同以合同金额为准,包含在其他的工程中的合同以照明工程部分金额为准;以上业绩证明文件须提供合同、完/竣工证明(竣工验收证书或建设方出具的完工证明)等扫描件。
(3)人员要求(以下人员不能兼任):
1)项目经理:具有机电工程或市政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及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2)设计负责
3)施工负责
4)安全负责
以上人员须同时提供相关证书、社保缴纳记录(2023年9月1 日以来不少于连续6个月投标人为其缴纳的社保缴纳记录),如为联合体投标,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必须为联合体牵头方(设计单位)的在职员工。
(4)信誉要求:投标人或联合体各方未处于 限制投标的专业范围及期限内;
(5)财务要求: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方2021年、2022年财务无连续亏损(须提供2021年、2022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
3.2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如采用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数量不能超过三家,联合体应满足上述投标人资格要求;联合体各方必须提供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各方的权利义务,联合体牵头方必须由设计方担任;联合体各方不得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
3.3 投标人不能作为其它投标人的分包人同时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4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一个或多个标段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