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主110报警设备、安装及维保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业主110报警设备、安装及维保服务项目已由/以/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业主,建设资金来自自筹,出资比例为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为保证金融网点、业务库、自助机具及运钞车辆安全,需要采购技防设备、安装及报警服务。
标段划分:1个标段。
服务
服务期:3年。
2.2招标范围:技防设备、安装及报警服务。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成立,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应包含安全防范技术服务、监测等相关内容。能提供技防报警设备及24小时报警联网服务,且与公-安机关联网。须具有在省级公-安厅备案的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安装、维修备案证书。
3.1.2其他要求:(1)投标人必须遵守国家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
(2)具有良好的商业网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投标人应遵守有关的中国法律和法规,近三年内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行为;
(6)在“信用中国”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被中国 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被中国邮政集团 列入黑名单且在有效期内的投标人,均无资格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7)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
(8)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 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分包。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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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编辑:chinapos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