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和工业园产业道路维修项目询比采购公告
项目编号:PGXB-2024-017
1.采购条件
本招标项目民和工业园产业道路维修项目已由民和回族土族自治县、民和回族土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以民政[2024]124号、民发改[2024]254号批准建设,资金来源为东西部协作资金,出资比例为国有资金100.0%,采购人为民和回族土族自治县交通运输局,采购代理机构为品冠 。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询比采购。
2.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1项目概况:病害道路4.1995千米。
2.2采购内容:病害道路4.1995千米。
2.3项目
2.7安全目标:满足国家、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及发包人的相关规定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须具备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三级及以上资质的企业,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供应商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 ”中的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且供应商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公路工程(公路、桥梁、隧道、预埋管线、交通工程、机电工种)招标项目须满足本条要求,公路房建附属设施等其它工程不需满足本条要求。
注:本段规定仅适用于根据《关于发布公路工程从业企业资质名录的通知》(厅公路字〔2011〕114号)要求,采购人应通过名录对供应商资质条件进行审核的公路施工企业。
3.2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3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shixin/或“信用中国”https:// /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不得参加投标;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询比采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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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李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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