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名称为:新疆化工杂盐合规处置服务公开招标,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2.1.1项目概况:新疆化工位于乌鲁木齐市甘泉堡经济技术开发区,负责的68万吨/年煤基新材料项目主要以煤为原料合成甲醇,经SHMTO耦合OCT技术转化为低碳烯烃,进而生产优质的聚烯烃产品,并副产丙烷、碳四、戊烯、硫磺等高附加值产品。在生产过程中处置污水产生杂盐。现委托有资质单位合规处置杂盐,处置量最高不超过2万吨。招标人不承诺最低处置量,由此对投标人可能产生的风险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2.1.2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本项目共划分1个标段,具体内容如下:
(1)本服务项目需由投标人到招标人厂区指定场所自提杂盐,承担装车、运输。
(2)自提时间:根据招标人通知不定期自提。
(3)杂盐合规处置应严格按合同约定处置方式执行。
(4)投标人承担提供服务过程中的安全环保责任。
2.2 其他:2.2.1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生效,合同期2年或以合同实际执行金额达到合同预估总金额作为结束时间(具体时间二者以先到为准)。
2.2.2服务地点:甘泉堡经济技术开发区祥华街2889号国能新疆化工有限公司。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须具有盐类处置能力(含刚性填埋场),需提供环境影响报告批复和竣工环保验收批复(自主验收同等有效)扫描件,环境影响报告批复和竣工环保验收批复里须体现盐类处置相关信息(刚性填埋场除外)。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19年5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并提供合同金额不低于300万元的盐类处置合同业绩1份。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
【4】信誉要求:/
【5】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7】设备要求:/
【8】其他要求:/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4-06-21 09: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4-06-26 16:00:00。
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请联系办理供应商会员事宜,未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成为正式供应商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在线完成招标文件的购买!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以公告详细内容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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