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CHDTDZ001/23-QT-1506)
一、 招标条件
华电国际电力股份 莱城发电厂1号机组灵活性改造(锅炉部分)项目已批准,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 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招标采购项目 2.2项目规模:1号机组灵活性改造(锅炉部分)。 2.3招标采购项目工期:2024年10月10日至2024年11月14日。 2.4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具体为: 标段编号 标段名称 招标范围 标书售价(元) CHDTDZ001/23-QT-150601 莱城发电厂1号机组灵活性改造(锅炉部分) 1号机组灵活性改造锅炉部分宽负荷脱硝改造、空预器防堵改造的设计、制造、设备供货和施工安装工程等内容。 1000 我公司标书费发票为增值税普通电子发票,招标代理服务费发票可选增值税普通电子发票或增值税专用发票(纸质发票),投标单位可登录 业务系统,在“电子招投标>开票信息登记”菜单中设置招标代理服务费发票类型;在“电子招投标>发票管理”菜单中查看及下载电子发票。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莱城发电厂1号机组灵活性改造(锅炉部分)】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3.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 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供应商不得被国家应急管理部 列入安全生产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名单(在评审期间尚未解除的)或一年内不得因特重大事故被国家应急管理部通报的。 8.投标人资格要求: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或具有市场监管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A级锅炉制造许可。 9.投标人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19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投标截止日,应具有300MW及以上燃煤机组的锅炉整机设计、供货合同业绩3项。并提供合同扫描件(需提供合同封面、首页、签字盖章页、工作/供货范围页),提供无关业绩或业绩提供不完全者,视为无效业绩。 10.财务要求:招标人不接受2021年至2023年连续三年亏损的投标人;投标人注册成立不足三年的,不接受自成立以来一直亏损的投标人。 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2.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四、
项目 联系人:李工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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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注册网站并缴纳因特网技术服务费后,查看项目业主,招标公告,中标公示等,并下载资格预审范围,资质要求,招标清单,报名申请表等。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公告详细内容为准,以招标业主的解答为准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