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 ||||
本招标项目贵州省黔东南州基层防灾工程(包5-特种车船3)(二次)已由黔东南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黔东南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贵州省黔东南州基层防灾工程初步设计(实施方案)的批复黔东南发改审批〔2024〕7 号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黔东南州应急管理局,建设资金来自政府投资,出资比例为政府投资62713450元 百分比100.0非政府投资:0元 百分比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备采购及安装进行公开招标。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2.1 建设 | ||||
2.2 建设规模:6县(市)及下辖乡镇(街道)应急救援队伍装配配置3388 件,其中:凯里市、黄平县、镇远县、岑巩县、麻江县5个县(市)级应急救援队伍配备森林(草原)火灾扑救、抗洪抢险、水域救援、地震地质灾害救援、综合保障等5大类30 种装备437件;凯里市、黄平县、镇远县、岑巩县、天柱县、麻江县6县(市)下辖79个乡镇(街道)配备森林(草原)火灾扑救、抗洪抢险、水域救援、地震地质灾害救援、综合保障等 5大类50种装备 2951件 | ||||
2.3 合同估算价:12580000元。 | ||||
2.4 计划工期:60天 。 | ||||
2.5 标段划分:贵州省黔东南州基层防灾工程(包5-特种车船3)(二次)。 | ||||
2.6 招标范围:招标人提供的设备清单全部设备及配套设备的采购、安装、调试、验收、培训、质保期服务、保修期后的维护、配件供应与货物有关的运输和保险及其它伴随服务 |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 ||||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需具备详见其他补充事项资质、无要求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须具备/专业 /,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的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 | ||||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 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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