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 ||||
本招标项目丹寨县50户以上农村木质房屋连片村寨消防基础设施建设改造项目已由丹寨县发展和改革局以丹寨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对丹寨县50户以上农村木质房屋连片村寨消防基础设施建设改造项目建议书的批复丹发改投资【2024】8号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丹寨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来自政府投资,出资比例为政府投资8407200元 百分比100.0非政府投资:0元 百分比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2.1 建设 | ||||
2.2 建设规模:(一)建设规模1.“水改”:2024年拟实施丹寨县龙泉镇、扬武镇、排调镇50户以上农村木质房屋连片村寨村寨消防基础设施建设改造项目村寨10个。2.“电改”:拟实施龙泉镇、扬武镇、兴仁镇、排调镇、南皋乡“电改”村寨38个、654户。(二)主要建设内容1.“水改”:新建消防水池,铺设消防管网,安装消火栓、消防软管卷盘或轻便消防水龙,配置手抬消防机动泵、水带和水枪等消防设施。2.“电改”:对村民户内(入户电表后)陈旧老化的电气设备、线路、接及照明用具等进行合理设计改造 | ||||
2.3 合同估算价:7034964.47元。 | ||||
2.4 计划工期:120天 。 | ||||
2.5 标段划分:丹寨县50户以上农村木质房屋连片村寨消防基础设施建设改造项目。 | ||||
2.6 招标范围:本项目施工图或工程量清单所示全部内容 |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 ||||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需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及以上资质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及以上资质、/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含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 贰级(含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的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 | ||||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 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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