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CHDTDZ011/20-QT-010)
一、 招标条件
金沙江上游昌波水电站基建工程项目金沙江上游昌波水电站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服务项目已批准,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 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 招标采购项目 2.2 项目规模:826MW 2.3 招标采购项目工期:本项目服务期从合同签定日期开始,至昌波水电站工程截流阶段环境保护验收、蓄水阶段环境保护验收和竣工环境保护验收通过并完成备案后终止。服务期计划于2025年1月1日至2030年12月31日,暂定为84个月。合同签订之日起两个月内提供环境保护验收实施方案,取得评审意见;2025年10月底前完成截流阶段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取得验收意见,完成备案工作;2029年12月底前完成蓄水阶段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取得验收意见,完成备案工作;2030年12月底前完成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取得验收意见,完成备案工作;具体时间节点以工程实际进展情况由发包人和承包人协商后调整。 2.4 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具体为: 标段编号 标段名称 招标范围 标书售价(元) CHDTDZ011/20-QT-0103 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服务 昌波水电站截流阶段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服务;昌波水电站下闸蓄水阶段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服务;昌波水电站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服务;与上述验收有关的报告编制和资料整编。 200 (1)昌波水电站截流阶段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服务 本阶段招标范围为昌波水电站截流阶段等工程。主要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通过调查昌波水电站截流阶段等工程建设内容与变更情况、环境敏感目标基本情况及变更情况、环境保护设施“三同时”制度的执行情况、环保措施落实情况及有效性,环境管理、环境监理和环境监测落实情况,政府部门监督检查意见的落实情况调查以及公众意见调查和验收阶段环境监测和生态调查等工作,分析工程施工期间环境状况,对照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与批复意见,评估截流阶段环境保护工作落实情况,编制昌波水电站截流阶段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及备案所必需的专题报告。 (2)下闸蓄水阶段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服务 本阶段招标范围为昌波水电站蓄水阶段环境保护验收调查范围,即枢纽工程施工区、水库淹没区、移民安置区、环境保护工程区等工程建设区及环境影响区。主要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通过调查昌波水电站建设内容与变更情况、环境敏感目标基本情况及变更情况、环境保护设施“三同时”制度的执行情况、环保措施落实情况及有效性,环境管理、环境监理和环境监测落实情况,政府部门监督检查意见的落实情况调查以及公众意见调查和验收阶段环境监测和生态调查等工作,分析工程施工期间工程环境状况,对照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与批复意见,评估昌波水电站蓄水前环境保护工作落实情况,编制昌波水电站蓄水阶段环境保护验收报告及备案所必需的专题报告,为工程蓄水阶段环境保护验收提供支撑和依据。 (3)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服务 本阶段招标范围为昌波水电站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范围,即枢纽工程施工区、水库淹没区、移民安置区、环境保护工程等工程建设区及环境影响区。主要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通过调查昌波水电站建设情况与变更情况、环境保护要求变化情况、环境敏感对象等外部环境的基本情况与变化情况、环境保护措施落实情况及运行效果、工程建设造成的实际环境影响、环境管理、环境监理和环境监测落实情况、政府部门监督检查意见的落实情况调查以及公众意见调查和验收阶段环境监测和生态调查等工作,对照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与批复意见,评估工程是否通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编制昌波水电站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及备案所必需的专题报告,为工程竣工环保验收提供支撑和依据。 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承包人进场后,协助发包人开展现场自查,形成自查整改意见并配合落实; 2)承包人协助发包人完成验收方案,报金上公司审查; 3)承包人严格按照电站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与批复意见、各级政府部门监督检查意见及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开展各阶段验收调查工作,指导相关整改,完成各阶段验收调查报告,并通过建设单位组织的验收;对形成验收调查报告所需的相关资料进行整理汇编(包括监理、监测、生态监测等资料);承包人需对政府部门监督检查意见的落实情况进行调查;承包人需对施工期开展的环境监测与生态调查成果进行复核,并根据以后的监测资料情况,开展必要的补充和调查。 4)配合发包人开展验收调查报告第三方技术审查。第三方技术审查的承担单位由发包人另行委托。承包人须按技术审查意见完善调查报告; 5)配合发包人组织专家进行现场验收、召开验收会议; 6)根据验收意见完善验收报告; 7)配合发包人完成信息公开、信息报送、信息填报和环保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协调配合等相关工作,在全国生态环境竣工验收登记平台登记和公开,资料归档等工作; 8)配合发包人编制《环境保护设施和措施执行情况总结报告》,并配合发包人完成其他环保验收相关工作。 (4)成果提交 承包人应向委托人提交的有关成果包括: 1)《金沙江上游昌波水电站环境保护验收实施方案》; 2)《金沙江上游昌波水电站截流阶段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 3)《金沙江上游昌波水电站蓄水阶段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 4)《金沙江上游昌波水电站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 5)《其他说明事项》等有关规范规定要求的其它资料。 项目概况 (1)主体工程概况 昌波水电站位于金沙江上游四川省与西藏自治区交界河段,是金沙江上游“一库十三级”梯级规划方案的第十一个梯级,其上一梯级为苏洼龙水电站,下一梯级为旭龙水电站。工程所处河段为南北向(自北向南流),左岸为四川省的巴塘县,右岸为西藏自治区芒康县。工程开发任务以发电为主,并促进地区经济社会发展。 电站上游方向50km附近有国道G318道路经过,下游方向130km附近有国道G214道路经过,工程区沿河左岸有连接巴塘至得荣的国道G215通过,工程区沿河右岸有连接江达县波罗乡至格朗西金沙江大桥的西藏自治区省道S201线。 昌波电站为混合式开发,为径流式电站。昌波水电站枢纽布置格局由王大龙坝址首部枢纽(左岸河床式生态厂房+泄洪闸+右岸非溢流坝段+右岸非常泄洪洞)+左岸引水发电系统(岸塔式进水口+引水隧洞+独立布置调压室+莫曲河口地下厂房)+鱼道组成。开发任务以发电为主,促进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坝址位于苏洼龙乡至莫曲河口金沙江河段上,坝址处控制流域面积184436km,多年平均流量为948m/s。电站采用混合式开发,正常蓄水位2387m,相应库容0.167亿m,调节库容0.081亿m,死水位2382m,电站装机容量826MW(其中引水式电站装机740MW,河床式电站装机86MW),年发电量(联合运行)43.55亿kWh,属二等大(2)型工程。 昌波水电站工程主要包括主体工程、施工辅助工程、水库淹没和移民安置工程、环境保护工程等。其中,环境保护工程由鱼类保护工程、下泄流量保证措施、陆生生态保护措施、废污水处理工程等项目组成。 (2)环境保护措施概况 根据《金沙江上游昌波水电站环境影响报告书》及批复,以及《金沙江上游昌波水电站环境保护和水土保持总体设计及三同时实施方案》编制。昌波水电站主要环保措施规划见技术文件。 (3)工程建设进展情况 金沙江上游水电规划及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工作于2004年启动,2012年7月国家发展改革委以“发改办能源〔2012〕2008号”对规划报告进行批复,提出“深入研究波罗、昌波2个电站的环境影响及减免不利影响的对策措施,开展波罗、昌波水电站前期工作,充分论证可行后实施。2021年9月生态环境部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放管理司以“环评函〔2021〕89号”文印发了《关于金沙江上游规划实施波罗、昌波水电梯级流域环境影响重要问题深入论证报告有关意见的函》,同意将昌波水电站纳入金沙江上游水电规划实施方案。 2022年6月国电建集团贵阳勘测设计研究院 编制完成《金沙江上游昌波水电站环境影响报告书》(送审稿),并通过生态环境部环境工程评估中心组织的审查,2022年9月生态环境部以环审〔2022〕151号对《金沙江上游昌波水电站环境影响报告书》进行了批复。2023年5月24日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发改能源〔2023〕611号”对昌波水电站进行核准批复。电建集团贵阳勘测设计研究院 于2023年8月编制完成《金沙江上游昌波水电站环境保护和水土保持总体设计及“三同时”实施方案。 昌波水电站建设里程碑目标:(1)2023年6月至2024年5月,工程筹建期,完成征地移民、招投标工作,以及部分主要场内道路、渣场治理、砂石加工系统、供水供电等项目施工;(2)2025年11月,大江截流;(3)2029年1月,大坝混凝土浇筑完成;(4)2030年1月,引水隧洞具备过流条件;(5)2030年1月,下闸蓄水、首台机组具备发电条件;(6)2030年5月,全部机组投产。 我公司标书费发票为增值税普通电子发票,招标代理服务费发票可选增值税普通电子发票或增值税专用发票(纸质发票),投标单位可登录 业务系统,在“电子招投标>开票信息登记”菜单中设置招标代理服务费发票类型;在“电子招投标>发票管理”菜单中查看及下载电子发票。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服务】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3.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 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投标人不得被国家应急管理部 列入安全生产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8.投标人业绩须满足以下条件之一:(1)2019年1月1日至今完成过1项大型水电工程(装机规模≥30万kW)的蓄水阶段环保验收调查报告的编制工作;(2)2019年1月1日至今完成过1项大型水电工程(装机规模≥30万kW)的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的编制工作。 9.投标人拟任 10.投标人拟任 11.招标人不接受2021年至2023年连续三年亏损的投标人;投标人注册成立不足三年的,不接受自成立以来一直亏损的投标人。 1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
项目 联系人:李工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8811547188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备注: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注册网站并缴纳因特网技术服务费后,查看项目业主,招标公告,中标公示等,并下载资格预审范围,资质要求,招标清单,报名申请表等。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公告详细内容为准,以招标业主的解答为准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