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满足工期要求,九台电厂贮灰场扩建坝体及新建道路工程分为贮灰场坝体扩建施工工程,贮灰场库区防渗施工工程,贮灰场新建道路、截洪沟、集水池等施工工程3个标段,投标人只能中标其中一个标段,如同一投标人在两个及以上标段综合得分排序均为第一时,则按照所在标段第一与第二报价交叉相加的方式进行比较,按照招标人利益最大化原则选择组合价格最低的方式,确定各标段中标候选人的组合方式及排序。如投标人在某一标段推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其他标段不再参与推荐。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九台电厂位于吉林省,地处吉林省长春市九台区营城煤矿南部,厂址西距长春市48公里,东距吉林市50公里,南距龙嘉国际机场22公里,地理位置优越,交通便利。规划总装机容量4×660MW。
贮灰场位于电厂厂址东南方向,距厂址约4.5km。一期工程于2009年10月相继投产发电,运行至今,原设计灰场在靠近右坝肩位置在2008年施工时,因有村路从灰场内穿过,为方便村民耕种通行,灰场初期坝在靠近右坝肩位置被村路截断,目前随着灰场内堆灰面积扩大,堆灰体已经濒临村路,影响了村路的安全性。2018年进行了灰场改造加高工作,完成了一级子坝永久灰渣边坡的护面工作。
规模:按照以上灰场的运行情况,需要开展坝体合拢扩建、二级子坝永久灰渣边坡护面、灰场底部防渗、上二级子坝顶运灰道路及村路新建的工作。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3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贮灰场库区防渗施工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 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间内;
(3) 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施工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者经营异常名录;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 资质等级要求:投标人应具备安全生产许可证、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3.2.2 业绩要求:2014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具有贮灰场库区防渗施工合同业绩不少于2份,需附合同业绩扫描件(需提供合同封面、内容、签字页等内容)。
3.2.3 其他要求:拟派项目经理必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一级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专业或水利水电工程专业)证书并具有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3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06月26日09时00分起至2024年07月03日17时00分止。
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请联系办理供应商会员事宜,未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成为正式供应商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在线完成招标文件的购买!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以公告详细内容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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