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名称为:国华投资国华(哈密)新能源有限公司景峡北智慧示范企业建设服务公开招标,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2.1.1项目概况:
景峡北智慧示范企业建设在新疆公司调度中心及景峡北风电一场开展项目实施,按照新疆调度中心、站端二级云边融合互动,开发建设包含智能控制、智能分析等功能的智能发电平台以及智慧巡视管理平台和综合安防系统平台,景峡北风电场部署相关智能感知设备及算法,实现与对应平台联动。国华景峡北风电场位于哈密东南部景峡一B风区,距哈密市直线距离约140km,风电场面积75km²,属温带大陆性干旱气候。国华景峡北风电场共安装133台金风GW93/1500型直驱风力发电机组,总装机容量199.5MW。
2.1.2招标范围:
选取国华投资景峡北风电一场作为建设的核心地点,1)在国华投资新疆公司智慧调度中心通过开发包含智能控制、智能分析等功能建成智能发电平台。2)基于新疆公司智慧调度中心开发智慧巡检平台,联合景峡北风电一场站部署巡检机器人、视频识别、智能巡检、端管理子系统,实现升压站及风机数据采集、自动巡视、智能分析,完成智能巡检系统的融合开发。3)基于原有安防平台开发建成综合安防管理平台,完成景峡北风电一场站门禁、安防监控、动环辅控、周界报警等物联传感设备基础设备采购安装部署。4)完成景峡北风电场巡检机器人、视频识别、智能巡检、物资管理及相关设备的采购安装及部署。
2.1.3服务期限:
合同签订后5个月完成国华投资新疆公司智慧巡检平台、综合安防平台、智能控制、智能分析开发并完成景峡北风电一场相关设备安装及调试。正式验收后,设备质保期限1年、软件运维期3年。
2.1.4质量要求:见招标文件第五章
2.2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须具有CMMI5软件能力成熟度集成模型等级证书和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资质。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21年6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新能源集中监控系统或发电设备健康管理或智慧电场智能化设备安装或新能源数字化电厂建设项目(包含图像识别或边缘计算类或生产智能运维类)的合同业绩1份(单个合同金额不低于400万),且已成功投运。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和对应的用户证明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签字或盖章,可以是验收报告、投运证明、验收证明、完工报告、竣工报告、使用证明、回访记录或其他能证明合同业绩的已成功投运或验收的材料。未按上述要求提供的业绩证明文件为无效证明文件。
【4】信誉要求:/
【5】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项目负责人具有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证书(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或PMP证书,且具有2个及以上同类项目(新能源集中监控或电力智慧生产运维系统项目或发电设备健康管理或智慧电场或数字化电厂项目)业绩(须提供项目经理任命书或委派证明材料),投标人须提供项目负责人在投标单位至少近6个月社保缴费证明。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7】设备要求:/
【8】其他要求:投标人须提供主要设备原厂质保服务承诺函(主要设备包括:轨道机器人、轮式机器人、运检平台服务器、操作系统)。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4-06-27 09: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4-07-02 16: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