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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伏双沟至天岗湖段35KV集电线路施工工程招标公告

   日期:2024-07-01     浏览:0    
核心提示:江苏公司泗洪光伏双沟至天岗湖段35KV集电线路施工工程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现进行公开招标。2 项目概况与
  江苏公司泗洪光伏双沟至天岗湖段35KV集电线路施工工程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泗洪光伏发电领跑奖励激励基地2019年4号项目,第一阶段将拆除的天岗湖湖面的光伏组件阵列及配套设施就近至双沟镇进行迁建。迁建新址位于泗洪县双沟镇,分为南北两个地块。北部地块中心坐标东经118°06'23.8379",北纬33°13'11.0157",占地面积约89.89亩;南部地块中心坐标东经118°03'11.8650",北纬33°09'04.5302",占地面积约474.57亩,总占地面积约为564.46亩。该地区适合开展大型光伏电站的建设。
 
迁建新址当前总容量约为23.696MWp,通过断路器接到升压变压器低压侧,经3.15MVA箱式变压器升压至35kV高压。将8台变压器经35kV集电线路并联后,连接至新建送出集电线路就近终端塔,通过35kV架空集电线路接入泗洪光伏发电领跑奖励激励基地4号项目升压站电控楼的35kV母线3505开关间隔。
 
2.1建设地点:江苏省宿迁市泗洪县
 
2.2路径及规模:本工程位于江苏省宿迁市泗洪县双沟镇、天岗湖乡境内,线路工程电压等级为35kV,全线采用架空及地埋电缆方式敷设,线路起点为迁建光伏区,最终接入泗洪光伏4号升压站电控楼的35kV母线3505开关间隔。
 
架空线路全长24.022km,导线采用钢芯铝绞线,集电线路(电缆)全长3.634km。
 
其中:A段线路:线路自光伏A区(南部地块)采用架空向东北走线,经过潼河村、中潼村、线路在中潼村西侧跨越怀洪新河,线路向北经过峰山。曹庄张庄,在张庄东北侧与B段线路汇合;架空路径长度约8.6km。
 
B段线路:线路自光伏B区(北部地块)采用架空向西北走线,经过后窑、线路在后窑村西侧转向西南方向走线,基本平行110kV瑶峰。瑶岗线南侧走线,在张庄东北侧与A段线路汇合;架空路径长度约2.9km。   
 
C段线路:A段与B段线路汇合后,在张庄西北侧钻越110kV瑶峰。瑶岗线后,线路转向北架设,经过陈宋村。后陈集。上钱村,在上钱村西侧转向西,经过潘岗社区后,钻越220KV电力线路后,平行220kV电力线路向西走线,最终采用电缆接入220kV升压站35kV开关柜。架空路径长度约13.5km。
 
回路数:全线采用单回路建设。
 
杆塔数量:本工程共新建双回路角钢塔91基(转角34基。直线57基)。
 
2.3标段划分: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江苏公司泗洪光伏双沟至天岗湖段35KV集电线路施工工程标段。
 
2.4 计划工期:总工期90个日历天,具体开工日期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2.5 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
 
2.5.1集电线路铁塔基础施工、铁塔组立、导线、通讯光缆架设、接地模块敷设,直埋部分的电缆沟开挖、电缆敷设、电缆盖板敷设、电缆沟回填、施工辅助措施、接地、线路标示牌、警示牌、防鸟设施(防鸟刺、驱鸟器等)、辅助设施(防震锤等),线路跨越(线路跨越、道路跨越、铁路跨越、高速公路跨越等)合规手续办理(涉及到与淮委洪评手续的办理及费用支付由招标人负责)、植被恢复(含林地)等。负责施工过程中与当地政府及当地村民的民事协调。负责本工程的土地征用手续办理(临时用地、长期租地和永久用地,执行当地政府的相关用地政策),地上地下附着物等的协调与赔偿;进场手续办理、线路走廊的清理、线路路径上障碍物清理及补偿等,并承担以上所有费用。线路施工完成后通过项目单位组织的竣工验收,配合华能泗洪光伏#4升压站联调、送电工作。以上未列出但是为本标段工程所必需的相关设备、材料、施工、合规手续办理及协调等属于本标段范围。
 
2.5.1.1 设备及材料采购范围,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按设计文件,采购本标段工程除甲供材料之外的所有设备、材料(含塔架、线材附件、避雷器、OPGW光缆,接入变电站的相关设备)及安装调试工作,采购相应设备数量、性能、品牌型号应满足根据当地电网要求,按电力建设相关规范要求对需要检测的设备、材料委托第三方有资质的单位进行检验,并提供检测报告。
 
(2)提供所供设备的质量证明文件。
 
(3)负责设备材料运输及保管:根据本工程所需材料,综合考虑现场地形情况,对本工程所用材料实施各种方式的场地运输,同时做好设备保管工作,如因保管不当造成设备、材料的损坏、丢失等损失,承包方自行负责,如因设备、材料提供不及时,造成工期延误,发包方按相关考核条款予以考核,并承担发包方一切损失。
 
2.5.1.2集电线路建安施工范围,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相关手续办理工作,包括但不限于:①施工范围内的所有永久、临时征地、拆迁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青苗补偿费、地上附着物补偿费,经济林补偿费,迁坟补偿、协调费用及为获得土地使用权而应向土地出让方缴纳的所有费用。②其它租地及承包方生产、生活临时设施、临时道路等承包方临时使用的场地、租地的手续办理及费用由承包方负责。③工程中跨越铁路、高速、省道、县道、河湖、电力线路、通信线路等所有的跨越手续办理及费用;④征地及租地地上所有附着物(包括但不限于青苗、树木、建构筑物、坟墓等)的清理及费用;⑤负责施工准备至竣工验收所需的所有土地、林地、电网公司等各项合规性手续的办理;⑥负责办理并网前、后的各项验收手续,并取得相应报告;办理施工图审查手续及施工许可手续、电力公司并网验收(如需)、电力工程质量监督检查并取得最终监检报告(如需)。
 
(2)建筑工程范围:①集电线路工程范围内塔基基础等建筑施工;②水保及环保设施建设、植被恢复等;③接地工程,所有杆塔基础接地等;④其他工程。
 
(3)安装工程范围:①集电线路安装工程:配电设备构筑物工程、构支架、线路杆塔组立、架空线、套管瓷瓶避雷器等的安装及与两端接口的连接等;②光纤通信安装工程:OPGW的敷设及与两端接口的接续等;③变电站一次、二次设备安装及二次定值核算。④本工程所需的设备命名、标识标牌制作及安装。
 
(4)铁塔基础施工
 
本工程部分铁塔基础采用灌注桩基础,投标人自行解决灌注桩泥浆排放问题,泥浆不得随意排放,注意不能污染鱼塘、农田、河道等;
 
(5)铁塔及附件
 
包括但不限于塔材采购、杆塔组立、塔材二次装卸及转运、塔材校正及现场处理,现场检验,塔号牌、相序牌、警示牌、防鸟器、避雷器等安装,甲供材料外的材料购买及安装,场地清理,以及为完成本分项所必须的工作和本招标文件中规定的相关内容等;
 
(6)接地施工
 
全线接地装置施工、试验检测,接地体的防腐等相关图纸要求及必需的工作,并取得具有相关资质的第三方试验报告。
 
全线杆塔需逐基接地,采用地脚螺栓固定,接地体、铁塔与接地体的连接螺栓均要符合要求。
 
(7)电缆敷设工程
 
含电缆的敷设施工、电缆沟的开挖、回填;安装、试验;电缆终端头采购、制作、试验、挂牌;电缆沟、电缆保护管的施工、封堵、防火涂料的施工;电缆分支箱的采购、基础制作、安装、试验、挂牌等(电缆由招标方采购,电缆卸货、保管、二次倒运、场内运输由投标方负责)。
 
(8)光缆工程
 
根据业主提供的光缆设计图纸施工,开展光缆测试及熔接施工包括但不限于:光缆采购、敷设、熔接、单盘及全程测试、调试等与本工程通信相关的所有工作。
 
(9)架空线路工程
 
35kV线路杆塔基础工程、铁塔组立、导线架设、金具安装、电气设备安装工程、接地工程、线路参数测量、OPGW架设工程、标识牌悬挂固定;非甲供材料的采购、检验、试验、安装等工作;施工材料的装卸车、保管、二次倒运等。
 
(10)调试及验收工程:电气设备安装主要包括试验、调试(含场内集电线路所有交接试验及特殊试验,所有场内集电线路调试工作)等工作。导线、金具、电气元件及设备等安装工程;参加本工程相关检查、质监、出厂试验、验收等工作。
 
①对线路上的一、二次设备及附属设施进行满足公司验收标准,与相关专业联调并最终取得电网公司验收合格的相关资料文件;②配合站内调试:配合站内有关通道的调试、线路保护的联调和试验等;③协调电网公司(跨越停送电协调)并办理相关手续,包括线路工程所有调试、测试、试验、验收(含电力质监站备案、监督检查及验收、电网公司启动验收、防雷接地验收等);且负责分系统、整体启动调试直至送电;④同时提供防雷接地等所有必要的调试、测试、试验、验收报告(包含政府主管部门、电网公司出具的验收备案文件、防雷接地需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检测单位出具检测报告);⑤保护定值计算,包括站内涉及线路阻抗保护定值复核及备案;⑥负责标段工程环保、水保、消防、档案、安全、职业健康等专项验收工作;⑦负责项目通过竣工验收工作。
 
(11)其它施工范围:①负责协调处理现场与工程有关的周边关系。承包方应在施工过程中妥善处理与当地村民的关系,尽量避免与当地村民发生矛盾,如发生村民阻工或类似事件承包方负责解决,对因承包方处理不当造成的后果,由承包方全部承担,如因阻工影响本工程工期的,发包方按相关考核条款予以考核。②本工程移交生产验收节点是成功并网,同时应满足《光伏发电场项目建设工程验收规程》(GB/T31997-2015)中关于工程移交生产验收应具备的条件。③本工程移交发包方验收节点是通过本工程竣工验收,承包方在工程移交时同步移交档案资料,其相关费用包含在合同总价中。
 
2.5.1.3承包方自行解决事项:①自行解决施工用水、用电、通讯及一切施工临建工程。②自行建设与现场主干道相连的施工区和生活区道路。③投标人自行考虑运输的道路清障、桥涵加固、协调、手续办理等,报价含于总价中。上述费用均由投标人负担。
 
2.6工程分界点
 
本工程与其他施工标段分界接口:
 
(1)本标段以箱变高压侧出线端子为分界点,箱变高压侧电缆头的制作、安装、试验、连接等由本标段负责;
 
(2)本标段35kV电缆进线以升压站35kV母线3505开关间隔出线端子为分界点,电缆头的制作、安装、试验、连接、二次回路所有工作等由本标段负责;升压站内开关柜一二次工作、光缆(含尾纤)敷设、熔接、测试、试验等由本标段负责,线路光缆熔接盒由本标段投标人负责。箱变侧尾纤盒、跳纤、尾纤等设备及材料由本标段负责。本标段35kV线路至升压站内通信设备的光缆敷设、熔接、连接、测试、试验由投标人负责。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
 
(3) 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鉴定部门认定的因其工程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 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中同时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 资质要求:投标人应具有以下至少一项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施工资质
 
1)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2)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并提供资质证明文件。
 
3.2.2 业绩要求:近五年(2019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具有1项35KV及以上电压等级变电站施工或电源项目送出工程施工业绩,并提供业绩合同扫描件,(合同扫描件至少须提供合同首页、能够反映线路电压等级等内容的关键页、合同签章页、合同签订时间页,否则为无效业绩)。
 
3.2.3 项目经理:①投标人拟派遣的项目经理须具备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机电工程或建筑工程专业)资格证书以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提供证明文件扫描件。
 
3.2.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5本项目不允许分包。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06月28日08时30分起至2024年07月05日17时00分止。
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请联系办理供应商会员事宜,未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成为正式供应商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在线完成招标文件的购买!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以公告详细内容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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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马友
手  机:18701298819 (微信同号)
咨询电话:010-51957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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