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招标公告
(AN1J_YNQYZB-FW-XBCX-QTBM-2024-01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国安能一局云南公司兴宾城厢风电场 EPC 总承包工程项目送出工程专题报告编制服务采购项目, 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以及《中国安能建设集团 采购管理规定》等有关规定,该项目已具备自主公开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自主公开招标。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兴宾城厢风电场工程项目位于来宾市兴宾区东侧山地上,工程规划总装机容量150MW。场址地块距来宾市直线距离约10km,场区距南宁市直线距离约 145km,泉南高速(G72)距场区东侧约6km,有多条乡村路通至场区,对外交通便利。
2.2服务
2.3服务内容:拟采购送出工程专题报告编制服务。
序号 货物(服务)名称 规格型号 质量技术标准 计量单位 数量 含税单价(元) 含税总价(元) 备注
1 送出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编制及评审 评价单位按国家或行业相关规范对项目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环境现状调查与评价、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环境风险评价、污染防治措施及其经济技术可行性分析、环境影响经济损益分析,并编制环境影响评价报告,报告编制内容必须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要求。最终通过专家组的评审及获得生态局环评合格批复。 (1)《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总纲》(HJ2.1-2016);
(2)《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大气环境》(HJ2.2-2018);
(3)《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表水环境》(HJ2.3-2018);
(4)《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声环境》(HJ2.4-2021);
(5)《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生态影响》(HJ19-2022);
(6)《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生物多样性影响》(DB45/T 1577-2017);
(7)《生态环境状况评价技术导则》(HJ/T192-2006);
(8)《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169-2018);
(9)《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土壤环境(试行)》(HJ964-2018);
(10)《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下水环境》(HJ610-2016);
(11)《辐射环境保护管理导则 电磁辐射环境影响评价方法与标准》(HJ/T10.3-1996);
(12)《辐射环境保护管理导则 电磁辐射监测仪器和方法》(HJ/T10.2-1996);
(13)《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输变电》(HJ24-2020);
(14)《交流输变电工程电磁环境监测方法》(HJ681-2013);
(15)《高压交流架空送电线路、变电站工频电场和磁场测量方法》(DL/T988-2005);
(16)《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技术规范》(GB50433-2008);
(17)《风电场噪声限值及测量方法》(DL/T1084-2008);
(18)《交流输变电工程电磁环境监测方法(试行)》(HJ681-2013);
(19)《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
(20)《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18);
(21)《污染源源强核算技术指南 准则》(HJ884-2018)。
(22)《土地利用现状分类》(GB/T 21010-2017)。 项 1 180000.00 180000.00
2 送出工程水土保持报告编制及评审 评价单位应按照主管部门要求提供水土保持方案;水土保持方案编制质量符合国家及自治区现行相关规范标准的规定,并获得水利部门的批复。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1991年6月颁布,2010年12月修订,2011年3月实施);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120号,2011年修订);
(3)《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办法》(2014年10月1日起施行);
(4)《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技术文件编写和印制格式规定(试行)的通知》(办水保〔2018〕135号);
(5)自治区水利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编报审批管理办法》等3个管理办法的通知(桂水规范〔2020〕4号);
(6)《水利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测工作的通知》(办水保〔2020〕161号);
(7)水利部水土保持监测中心关于印发《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技术审查要点》的通知(水保监〔2020〕63号);
(8)自治区水利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区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技术评审工作的通知(桂水保〔2021〕11号);
(9)《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技术标准》(GB 50433-2018);
(10)《生产建设项目水土流失防治标准》(GB/T 50434-2018);
(11)《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测与评价标准》(GB/T51240-2018);
(12)《生产建设项目土壤流失量测算导则》(SL773-2018);
(13)《水土保持工程设计规范》(GB51018-2014);
(14)《防洪标准》(GB 50201-2014);
(15)《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测规程(试行)》(办水保[2015]139号);
(16)《水土保持监测设施通用技术条件》(SL342-2006);
(17)《土壤侵蚀分类分级标准》(SL 190-2007);
(18)《水利水电工程制图标准 水土保持图》(SL 73.6-2015);
(19)《水土保持工程设计规范》(GB51018-2014);
(20)《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土地利用现状分类>》(GB/T21010-2017);
(21)《电力工程电缆设计规范》(GB 50217-2007);
(22)《风力发电场设计技术规范》(DL/T 5383-2007)。 项 1 160000.00 160000.00
3 送出工程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编制及评审 在工程建设区域,按自然资源部《建设用地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技术要求》(试行),确定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范围,开展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工作;在充分收集和研究有关资料基础上,对评估区内各类型地质灾害逐一进行调查,查明各类型地质灾害的发育特征、分布规律及可能产生的危害;对拟建工程诱发、加剧地质灾害的危险性进行预测评估;在现状评估和预测评估的基础上,进行地质灾害综合评估,对建设用地的适宜性作出评价,并提出拟采用的地质灾害防治措施,为该项目建设在地质灾害防治方面提供科学依据,地灾危险性评估报告须通过国土厅相关部门组织专家评审通过。 (1)《地质灾害防治条例》;(2)《广西壮族自治区地质灾害防治管理办法》;(3)《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规范》;(4)《国土资源部关于加强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工作的通知》;(5)《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技术要求》等;(6)《矿产资源法》;(7)《矿产资源储量登记统计办法》;(8)《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项目压覆矿产资源管理暂行办法》。 项 1 100000.00 100000.00
4 送出工程压覆矿评估编制及评审 根据项目建设单位提供用地红线图,结合相关法律、法规明确查询范围,提交压覆矿产资源查询表,涉及到压覆重要矿产资源的需和项目建设单位重新协商编制压覆矿专题报告,专题报告须通过专家组评审并获得国土厅储评中心等相关部门的评审意见书。 (1)《中国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及实施细则;
(2)《国土资源部关于进一步做好建设项目压覆重要矿产资源审批管理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2010〕137号);
(3)《国土资源部关于改进和优化建设项目用地预审和用地审查的通知》(国土资规〔2016〕16号);
(4)《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关于规范建设项目压覆重要矿产资源审批管理工作的通知》(桂国土资规〔2017〕5号);
(5)《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国家出资探明矿产地清理复核结果一览表》(2017年10月24日);
(6)《广西壮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关于有效期内矿业权基本信息的公告》(2020年2月);
(7)《广西壮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关于推进矿产资源管理改革有关事项的通知》(桂自然资规(2020)1号)(2020年4月20日);
(8)《固体矿产资源/储量分类》(GB/T17766-2020);
(9)建设项目压覆重要矿产资源情况查询结果表. 项 1 80000.00 80000.00
5 送出工程土地复垦方案编制及评审 实地调查、收集材料,分析临时用地项目用地情况、用地规模,计算复垦费用,编制临时用地土地复垦方案,并组织临时用地申报材料,报国土厅修复处等相关部门进行审查,方案须通过专家评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04.8);
(2)《土地复垦条例》(2011.3);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2011.3);
(4)《土地复垦条例实施办法》(2013.3);
(5)《关于加强生产建设项目土地复垦管理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2006〕225号);
(6)国土资源部《关于组织土地复垦方案编报和审查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土资发〔2007〕81号);
(7)广西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广西生产建设项目土地复垦方案审查评审要点》的通知(桂国土资发〔2008〕49号)。
(8)《土地复垦技术标准》(UDC-TD-1995);2、《土地复垦方案编制规程》(TD/T 1031.1-2011);3、《土壤环境质量标准》;4、广西地方标准《土地复垦技术要求与验收规范》(DB45/T892-2012);5、《土地复垦质量控制标准》(TD/T1036-2013)等。
相关技术文件与资料:即项目区实测地形图、临时用地土地利用现状图、土地利用现状总体规划图以及土地遥感监测影像图等。 项 1 130000.00 130000.00
6 送出工程勘测定界编制及评审 实地调查,收集材料,根据项目用地范围、2021年国土变更调查数据、内分图等数据,编制勘测定界报告,报来宾市兴宾区自然资源局、来宾市自然资源局、广西壮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审查通过兴宾区自然资源局、来宾市自然资源局、广西壮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审查。 1、 《城市测量规范》(CJJ/T8-2011);2、 《国家基本比例尺地图图式第l部分:1:500,1∶1000,1:2000地形图图式》 (GB/T 20257.1-2017) ;3、 《土地勘测定界规程》 (TD/T10O8-2007); 项 1 80000.00 80000.00
7 送出工程用地报批编制及评审 实地调查、收集材料,分析临时用地项目用地情况、用地规模,计算复垦费用,编制临时用地申报材料,并组织临时用地申报材料,报来宾市兴宾区自然资源局审查。
获得来宾市兴宾区关于临时用地的批复文件。 1、《广西壮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关于进一步规范生产建设项目土地复垦方案编报和审查要求的通知》(桂自然资规〔2019〕7号);
2、《土地复垦条例》; 项 1 120000.00 120000.00
合 计 850000.00
其中价格包含人工费、资料费、科研费、设备使用费、资源调查费、专家费、住宿费、会议费、交通费、现场勘察费、报告编制与报批服务费、取证服务费、保险费、管理费、利润、税费(含增值税),以及应由乙方承担的风险和义务所发生的一切费用。
2.4招标含税总限价为850000元。超过限价的,将否决其投标。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非法人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营业执照为存续营业状态并正常营业;
3.2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报价。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报价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报价;
3.3投标人在近三年内(2021年1月1日至报价截止日)没有骗取成交、严重违约事件;投标人在近年内(2021年1月1日至报价截止日)未发生较大及以上质量、安全责任事故。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冻结、接管,破产状态;
3.4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 )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3.5投标人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 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3.6投标人具有从事上述工作的资质条件,包含但不限于:
单位资质证书:①地质灾害评估甲级资质,或地质灾害评估和治理工程勘查设计甲级资质②具有工程测量乙级及以上资质。
人员资质:①“水土保持方案设计专题报告”项目负责人持有水土保持专业中级(含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②“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编制评审”项目负责人必须同时具有环境相关专业中级(含中级)及以上职称、注册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证书,并提供本单位社保缴纳费用证明。
3.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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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备注: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注册网站并缴纳因特网技术及商务信息服务费后,查看项目业主,招标公告并下载资格预审范围,资质要求,
招标清单,报名申请表等。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会员区招标信息详细内容为准。
编辑:china-a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