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木公司第一工程
睢宁县原徐州龙翔生物化学 地块土壤污染治理项目
土木公司一 -睢宁县原徐州龙翔生物化学 地块土壤污染治理项目-水土污染处理工程采购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土木公司第一工程 睢宁县原徐州龙翔生物化学 地块土壤污染治理项目, 建设资金已落实,项目所需土木公司一 -睢宁县原徐州龙翔生物化学 地块土壤污染治理项目-水土污染处理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编号:2024HJ011Z28-002)。
2. 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 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1).标段(包)编号:2024HJ011Z28-002/01
标段(包)名称:土木公司一 -睢宁县原徐州龙翔生物化学 地块土壤污染治理项目-水土污染处理工程-标段包01
招标内容及范围:根据施工图纸及工程规范等要求完成睢宁县原徐州龙翔生物化学 地块土壤污染治理项目水土污染处理工程部分施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下列项目:污染土壤清挖与水泥窑协同处置、基坑降排水、废水处理、环境监测、修复阶段检测费用(自检)、二次污染防治及竣工报告编制等工作,具体工程量见工程量清单报价表。
2.2 计划工期: 60天
2.3 建设 安全文明施工: 投标人应严格执行本工程业主和组织招标项目部制定的“施工现场安全文明施工规定”,工程施工现场安全保护、场容卫生、环境保护及保卫消防标准,坚持文明施工。
2.5 其他:
无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资格要求
1、参加本工程投标的单位必须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必须在我公司办理了分包企业准入手续且年检有效。 2、提供以下企业资复印件(盖企业红章):①建筑施工企业法人营业执照;②企业资质证书;③建筑施工企业施工安全许可证;④银行开户证明或银行资信证明;⑤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非企业法人签订合同及负责现场履约时需提供);⑥近三年有与本招标工程项目类似的施工业绩证明资料。
3.2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与本项目其他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
(2)与本项目其他投标人存在直接控股关系。
(3)与本项目其他投标人存在管理关系。
(4)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存在以下严重不良情形:
①被本项目所在地省级以上行业主管部门依法暂停、取消投标或禁止参加招标活动的。
②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③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情形的。
④根据公司投标人管理要求,被禁止参与招标活动且处于有效期内的。
3.3 本次项目是否接收联合体: 接受 不接受
联合体各方按照其分工协议,应当满足本条第3.1款规定的相应条件和要求;联合体各方均不得存在本条第3.2款规定的情形;联合体各方不得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提交投标文件,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参与本项目招标活动。否则,相关投标文件均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