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名称为:云南公司南涧新能源公司大理南涧县瓦折村光伏发电项目EPC公开招标,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2.1.1项目概况:南涧县瓦折村光伏电站位于云南省大理州南涧县瓦折村境内,距瓦折村约1km,距南涧县约10km。光伏电站额定容量30MW(AC),安装容量40.50648MWp(DC)。项目场址范围位于北纬24°58’48”~24°59’04”、东经100°31’16”~100°32’31”之间。场址海拔高度1537~1821m,光伏电站额定容量30MW(AC),安装容量40.50648MWp (DC),光伏项目场区经2回集电线路接入35kV开关站,该开关站的终期规模为30MW。光伏电站电力送出接入110kV南涧变,线路长度约为8.4km,导线截面为240mm²,具体变电站、新建线路长度及导线截面按最终以云南电网批复的接入系统为准。
2.1.2 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本项目共1个标段,招标范围包括:
(1)场区、开关站、送出线路的EPC总承包,除明确由招标人负责的事项外的其他工作,包含但不限于:本项目的勘察设计,设备材料的采购、供应和保管,所有建筑安装工程施工、项目管理、调试、工程试运行、达标投产、工程竣工验收(含专项验收)、培训、移交生产、性能质量保证、工程质量保修期限的服务等内容。
(2)光伏发电项目35kV送出线路工程立项、核准等前期所有合规性手续;送出线路工程勘察设计;送出线路工程有关设备和材料采购供应,建筑及安装工程施工、建设管理、试验及检查测试,系统调试,试运行,并网,消缺,培训,验收(含各阶段质量监督检查及手续办理、各项专题、阶段验收、竣工等),移交生产,性能质量保证,工程质量保修期限的服务等内容,同时也包括质保期内所有备品备件、专用工具采购供应以及相关的技术资料整理提供服务,办理征租地协调及征租地补偿、地方关系协调并承担相关费用等;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行业、云南电网或地方验收标准并满足设计文件及其他相关规范的要求。
2.1.3计划工期:计划工期150天,2024年8月开工,2024年11月底具备全容量并网发电条件,计划2024年12月项目整体完工。具体开工时间以监理人下发的开工令为准。
2.1.4项目地点:云南省大理州南涧县瓦折村境内,距瓦折村约1km,距南涧县约10km。
2.2 其他:中标单位需在云南省大理州引入产业,于开标截止日完成产业引入,产业投资需与国家能源集团大理州新能源项目绑定,产业投资需达到6千万及以上,产业方和当地政府另行协商并签订协议,投标单位出具产业引入承诺书。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为设计单位的要求此项)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证书;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乙级及以上等级资质证书;或同时具备工程设计电力行业(新能源发电)专业乙级资质证书和工程设计电力行业(送电工程)丙级及以上等级资质证书和工程设计电力行业(变电工程)丙级及以上等级资质证书。
(3)(投标人为施工单位的要求此项)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等级资质证书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和有效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须包含承装类四级及以上资质和承试类四级及以上资质)。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自2019年7月1日至本项目投标截止之日止(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至少1份单个项目装机容量30MWp及以上的光伏发电项目EPC合同业绩,且均已完工(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业绩)。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和对应的用户证明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盖章,可以是验收证明、使用证明、回访记录或其他能证明合同标的物已完工材料(若合同甲方不是最终用户,合同甲方获取的最终用户证明也可)。
【4】信誉要求:/
【5】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1)投标人须提供拟任项目经理有效的工程建设类执业资格注册证书(若执业资格国家未开展注册,可提供执业资格证书)或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证书。投标人为设计单位的,项目经理可兼任设计负责人,但须同时满足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和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投标人为施工单位的,项目经理可兼任施工负责人,但须同时满足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和施工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2)项目经理须至少具有1个担任光伏发电项目EPC项目经理的经历,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项目经理业绩的合同,若合同中无项目经理姓名,须提供对应的验收证明或用户证明等有盖章的证明材料(须含工程名称、项目经理及单位名称)。
【6】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投标人为设计单位的要求此项。若投标人的设计和施工资质均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则根据投标文件中承担的内容,认定是否需要满足此项要求;投标文件未明确是否承担设计工作的,按承担认定)
投标人须提供拟任设计负责人有效的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执业资格注册证书(若执业资格国家未开展注册,可提供执业资格证书)。
【7】施工负责人的资格要求:(投标人为施工单位的要求此项。若投标人的设计和施工资质均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则根据投标文件中承担的内容,认定是否需要满足此项要求;投标文件未明确是否承担施工工作的,按承担认定)
投标人须提供拟任施工负责人有效的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证书(机电工程或建筑工程专业)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
【8】施工机械设备:/
【9】项目管理机构及人员:(投标人为施工单位的要求此项。若投标人的设计和施工资质均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则根据投标文件中承担的内容,认定是否需要满足此项要求;投标文件未明确是否承担施工工作的,按承担认定)
投标人须提供拟任安全负责人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
【10】采购货物要求:/
【11】其他要求:(1)本项目允许分包,相关分包要求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1.2。本项目只接受投标人的资质和业绩,母子公司等资质业绩均不得互相借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承担施工工作的投标人认定为施工单位;承担设计工作的投标人认定为设计单位;同时承担施工、设计工作认定为既是施工单位,也是设计单位,须满足对应资格要求并提供证明材料。
(3)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格式 7.承包人建议书(四)分包方案中明确投标人在本项目中承担的工作内容(同时承担施工、设计工作,或承担其中一项工作,另一项分包),未在投标文件格式 7.承包人建议书(四)分包方案中明确的,视为同时承担施工、设计工作。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4-07-03 09: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4-07-09 16: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