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本项目采购的起重机用于老公营子矿和运输公司检修车间,划分为一个标包,投标人不得选择部分货物进行投标,招标范围包括起重机的供货、运输及相关服务。(具体标包划分、交货时间、交货地点及设备名称、技术规格、数量等技术参数见《招标货物一览表》)。
招标货物一览表
序号 |
名称 |
规格型号 |
单位 |
数量 |
交货时间 |
使用单位及 交货地点 |
备注 |
1 |
两梁两轨通用门式起重机 |
45/5t跨度28m |
台 |
1 |
合同签订60天内 |
老公营子矿 |
含旧吊车拆除、新吊车安装、行走轨道梁土建整改。 |
2 |
电动双梁桥式起重机 |
10 /3.2T跨度16.5m |
台 |
1 |
合同签订40天内 |
运输公司 |
含旧吊车拆除、新吊车安装、行走轨道梁土建整改。 |
3 |
电动双梁桥式起重机 |
10 /3.2T跨度14m |
台 |
1 |
合同签订40天内 |
运输公司 |
|
4 |
电动双梁桥式起重机 |
10 /3.2T跨度17m |
台 |
1 |
合同签订40天内 |
运输公司 |
2.2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项目为起重机制造(含安装),许可子项目包含桥式起重机(B)级及以上和门式起重机(B)级及以上。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19年7月至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前(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具有起吊重量≥45吨的门式起重机的销售合同业绩1份。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业绩要求的合同及对应每份合同的任意1张发票扫描件(发票开具时间须为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前),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如果合同中不体现起吊重量,还须提供与合同对应的且能体现出起吊重量的技术协议或其他证明材料);发票扫描件须包含发票代码、发票号码、开票日期、不含税金额等信息,每张发票清晰可辨且须与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查验结果一致,并须提供每张发票对应的网站查询截图,否则按无效认定。
【4】信誉要求:/
【5】其他要求:/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项目不接受经销商或代理商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4-07-02 14: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4-07-09 16: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