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段(包)名称越秀新能源2024年度第三十八批分布式光伏项目设备及运维框架协议招标(标段一)公告性质正常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招标项目实施(交货)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资金来源构成100%企业自筹
招标范围及规模广州越秀新能源投资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公司开发的广东省部分地市(梅州市、河源市、佛山市、东莞市、广州市、韶关市、清远市、肇庆市、云浮市、江门市、中山市、湛江市、茂名市、惠州市、阳江市、深圳市、揭阳市、潮州市、珠海市、汕头市、汕尾市),广西壮族自治区部分地市(柳州市、桂林市、河池市、玉林市、梧州市、百色市、崇左市、贵港市、南宁市、贺州市、来宾市、钦州市、防城港市、北海市),陕西省部分地市(西安市、渭南市、铜川市、宝鸡市、咸阳市、商洛市、汉中市、安康市),福建省部分地市(福州市、宁德市、莆田市、泉州市、漳州市、厦门市),江苏省部分地市(徐州市、宿迁市、淮安市、连云港市、盐城市、南通市、泰州市、南京市、扬州市、常州市、镇江市、苏州市、无锡市)所辖区域的分布式光伏项目的设备采购、安装及运维服务,利用以上所辖区域现有居民楼屋顶、庭院等场地开发分布式光伏项目。
招标内容设备材料采购包括光伏组件、逆变器、支架、电缆、配电设备采购、设备安装、调试及试运行及相关服务(相关服务包含但不限于中标人负责收集项目信息并报招标人审核确定、协助招标人与终端客户签订租赁协议、项目落地后设备的生产、运输、保管、装卸、安装调试、验收及为保证具体项目能正常投运发电所必须的其他相关的一切服务等)等。
工期(交货期)由中标人根据实际项目需要设定。
最高投标限价(万元)/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投标资格能力要求投标人资质要求:
1.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2.投标人为依法设立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持有工商行政(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
3.投标人应具备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三级(或以上)资质。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安全生产许可证。
4.投标人须提供至少一个2020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之日为准)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的工程施工业绩或设备供货业绩(供货设备至少包括光伏组件) 。注:上述业绩需提供合同扫描件,否则按无效业绩处理。
5.投标人须为本项目授权一名项目总负责人(在人员安排表中备注“项目总负责人”),全面负责本项目的管理和联络协调工作,并提供项目总负责人的身份证、2024年1月至投标截止时间前任意3个月的社保证明材料(其社保购买单位应为投标人)。
6.投标人已按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6的内容和格式签署盖章《投标人声明》。
7.投标人未出现以下情形:与其它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按投标人提供的《投标人声明》第七条内容进行评审)。如不同投标申请人出现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情形,则不通过资格审查。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详见投标人资质要求。
投标人业绩要求:详见投标人资质要求。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开始时间2024年7月2日 17时0分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7月9日 17时0分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招标项目实施(交货)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资金来源构成100%企业自筹
招标范围及规模广州越秀新能源投资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公司开发的广东省部分地市(梅州市、河源市、佛山市、东莞市、广州市、韶关市、清远市、肇庆市、云浮市、江门市、中山市、湛江市、茂名市、惠州市、阳江市、深圳市、揭阳市、潮州市、珠海市、汕头市、汕尾市),广西壮族自治区部分地市(柳州市、桂林市、河池市、玉林市、梧州市、百色市、崇左市、贵港市、南宁市、贺州市、来宾市、钦州市、防城港市、北海市),陕西省部分地市(西安市、渭南市、铜川市、宝鸡市、咸阳市、商洛市、汉中市、安康市),福建省部分地市(福州市、宁德市、莆田市、泉州市、漳州市、厦门市),江苏省部分地市(徐州市、宿迁市、淮安市、连云港市、盐城市、南通市、泰州市、南京市、扬州市、常州市、镇江市、苏州市、无锡市)所辖区域的分布式光伏项目的设备采购、安装及运维服务,利用以上所辖区域现有居民楼屋顶、庭院等场地开发分布式光伏项目。
招标内容设备材料采购包括光伏组件、逆变器、支架、电缆、配电设备采购、设备安装、调试及试运行及相关服务(相关服务包含但不限于中标人负责收集项目信息并报招标人审核确定、协助招标人与终端客户签订租赁协议、项目落地后设备的生产、运输、保管、装卸、安装调试、验收及为保证具体项目能正常投运发电所必须的其他相关的一切服务等)等。
工期(交货期)由中标人根据实际项目需要设定。
最高投标限价(万元)/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投标资格能力要求投标人资质要求:
1.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2.投标人为依法设立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持有工商行政(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
3.投标人应具备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三级(或以上)资质。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安全生产许可证。
4.投标人须提供至少一个2020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之日为准)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的工程施工业绩或设备供货业绩(供货设备至少包括光伏组件) 。注:上述业绩需提供合同扫描件,否则按无效业绩处理。
5.投标人须为本项目授权一名项目总负责人(在人员安排表中备注“项目总负责人”),全面负责本项目的管理和联络协调工作,并提供项目总负责人的身份证、2024年1月至投标截止时间前任意3个月的社保证明材料(其社保购买单位应为投标人)。
6.投标人已按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6的内容和格式签署盖章《投标人声明》。
7.投标人未出现以下情形:与其它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按投标人提供的《投标人声明》第七条内容进行评审)。如不同投标申请人出现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情形,则不通过资格审查。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详见投标人资质要求。
投标人业绩要求:详见投标人资质要求。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开始时间2024年7月2日 17时0分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7月9日 17时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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