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CHDTDZ062/17-SJ-006)
一、 招标条件
福建华电福瑞能源发展 古田溪水力发电厂相关项目福建华电古田溪250MW混合式抽水蓄能电站招标设计、施工图设计阶段勘察设计项目已批准,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 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 招标采购项目 2.2 项目规模:2×125MW。 2.3 招标采购项目工期:本项目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为止,预计工期为60个月。 2.4 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具体为: 标段编号 标段名称 招标范围 标书售价(元) CHDTDZ062/17-SJ-00601 招标设计、施工图设计阶段勘察设计 福建华电古田溪25万千瓦混合式抽水蓄能电站(2×12.5万千瓦)的招标设计阶段至施工图设计阶段勘察设计服务。招标内容主要包括工程筹建期、准备期、主体工程施工期、完建期和竣工期(创建精品工程)整个工程的招标和施工图设计阶段所有勘察、设计工作和专题专项研究等。 1000 (一)工作要求:根据国家和行业管理部门现行规程规范规定的要求,开展本工程招标设计阶段至施工图阶段勘察、设计工作以及专题专项、常规科研试验及技术咨询服务工作等。投标人应完成上述阶段的全部工作,并承担招标人和政府主管部门审查过程中反复修改工作,直至审查通过。所有设计文件深度必须达到国家和行业主管部门、地方有关部门的设计深度要求,满足工程建设要求。 本招标项目分两个阶段实施: 第一阶段:招标设计阶段勘察、设计、相关服务与配合等工作。包括编制并提交分标规划报告、招标设计报告;编制并提交施工规划报告等专题专项研究报告;根据《水力发电工程地质勘察规范》(GB 50287-2016)要求,开展本阶段的地质勘察工作;编制并提交所有设备、材料采购、建筑、安装工程、管理用房等招标文件、招标设计报告编制、招标工程量清单、技术规范书、分标概算、控制价(施工标、安装标、下水库水环境综合治理等标段)的编制。本阶段所需配合服务工作,包括专题专项成果报批(含向上级单位及政府主管部门申请报批)等相关服务工作,取得相关批复文件等。 本阶段要求的设计成果及专题专项清单如下表(包括但不限于以下项目): 设计成果及专题专项报告清单 序号 名称 备注 招标设计阶段 1 分标规划报告 2 施工规划报告等专题研究报告 3 招标设计报告 4 精品(示范)工程创建实施方案编制 5 招标文件 6 分标概算 7 控制价(施工标、安装标、下水库水环境综合治理等标段)的编制 第二阶段:施工图阶段所有勘察、设计、相关服务与配合等工作。包括成立现场设计代表机构,承担本工程动工之日起到工程竣工验收全过程技术服务工作(含移民综合设代工作);根据《水力发电工程地质勘察规范》(GB 50287-2016)要求,开展施工图阶段的地质勘察工作。实施整个施工阶段地质编录,做好现场地质素描,根据施工开挖过程中揭露的地质情况和优化设计的需要进行必要的补充勘探,提出优化或处理措施建议,提交补充勘探设计成果;牵头组织主机调研及参数选择;编制并提交施工图文件、工程设备清册,对施工图纸进行设计交底,根据审查意见对施工图纸进行完善;设计变更服务;按照国家及行业有关规程、规范要求,负责编制设计单位专项验收报告(如:蓄水验收、机组启动验收等阶段验收,消防验收、移民征地验收、安全防护设施验收、环境保护验收、水土保持验收、档案验收、枢纽工程验收、劳动安全与工业卫生验收、安全鉴定等);编制需另行委托第三方开展的重大、特殊科研试验科研课题任务书,参加相应的评审、验收工作;提供技术支持和指导;竣工图编制;投产发电后尾工项目的勘察设计工作,本阶段所需配合服务工作,包括专题专项及建设项目相关决策申请报批(含向上级单位及政府主管部门申请报批)等相关服务工作,取得相关批复文件等。 本阶段要求的设计成果及专题专项清单如下表(包括但不限于以下项目): 设计成果及专题专项报告清单 序号 名称 备注 施工图阶段 1 施工图文件 2 重大设计变更报告 3 重大投资变更分析报告 4 每年度工程度汛报告 5 水库区塌岸处理专题报告 需完成引水发电系统进出水口边坡处理专题报告 6 竣工设计报告 7 合同完工验收设计报告 8 蓄水计划,水库运行调度报告、规程 9 蓄水(竣工)安全鉴定和验收工程安全监测分析评价报告 10 下水库库岸稳定分析及防护处理专题设计报告 11 按现行规范以及工程建设及验收需要的其他设计人专题报告 12 防水淹厂房专题报告 13 治安反恐防范系统设计 14 接地设计专题报告 15 机组启动验收设计报告 16 输水系统充排水试验要求 投标人应提供包括但不限于上述勘察设计等内容服务,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招标人要求和报价表等。招标文件虽未列出但为提供高质量服务、满足招标人要求条款之细节,均应含于本招标范围中。 (二)工期安排 本标段工程总体计划于(1)合同签订后1个月内完成勘察设计工作大纲及施工规划报告提交审查稿;(2)根据招标、施工图设计以及工程施工进度要求完成工程地质勘察:在合同签订后2个月内根据招标人审查后的总体招标方案,提供招标设计阶段工程地质勘察报告及附图;在合同签订后、主体工程开工前3个月内检验、核定前期的地质资料与结论,根据需要补充论证专门性工程地质问题,为施工图设计提供工程地质资料;施工地勘工作应满足工程施工进度的要求,施工地勘工作结束后,编写工程竣工地质报告,并将全部施工地质资料进行分类整理、归档。(3)招标设计阶段:在合同签订后1个月内完成总体招标方案设计供招标人审查,合同签订后3个月内完成项目辅助洞室群工程、安全监测系统建设等筹建或准备期标段(具体标段根据审定的分标方案确定)招标文件及招标图纸供招标人审查,其余主体工程标段(输水系统及地下厂房系统及机电设备安装调试、机电设备采购等)等招标文件及招标图纸在主体工程招标前2个月提交招标文件供发包人审查;(4)施工图阶段:施工图设计应满足工程施工进度的要求。总体供图要求在工程开工前3个月内提交相关工程项目初稿图册和必要的设计说明供招标人审查,在相关工程开工前2个月提供正式施工图纸。(5)根据项目开工进度及招标人要求依序完成相关专题专项报告等编制、报审等工作。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二卷第五章招标人有关要求。 我公司标书费发票为增值税普通电子发票,招标代理服务费发票可选增值税普通电子发票或增值税专用发票(纸质发票),投标单位可登录 业务系统,在“电子招投标>开票信息登记”菜单中设置招标代理服务费发票类型;在“电子招投标>发票管理”菜单中查看及下载电子发票。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招标设计、施工图设计阶段勘察设计】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的状态,资产未被重组、未被接管、未被冻结,营业执照未被吊销; 3.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 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在评标期间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 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1)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2)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3)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4)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或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5)在最近3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较大及以上事故的,负有同等及以上事故责任的(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在投标截止日期前,在同类工程中发生上述事故且尚未取得政府相关部门事故调查责任认定的,视同在事故中负同等及以上责任; 8.投标人应具有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水力发电(含抽水蓄能、潮汐)专业甲级资质,同时具有有效的工程勘察综合资质甲级。 9.投标人自2014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项目核准或投运时间在此时间内)具有至少1项已核准(或已投运)单个项目总装机容量20万千瓦及以上抽水蓄能电站(或常规水电站)可研或施工图阶段勘察设计合同业绩。所有投标业绩均应提供以下有效的相关证明性材料:(1)合同主要信息扫描件:合同封面(或合同首页)、合同范围页或清单页或主要技术要求(参数)页、签字盖章页等能证明业绩真实性的相关内容。(2)业主单位盖章的投运证明性材料扫描件或核准证明扫描件:投运证明,或移交生产交接书,或安全稳定性运行证明,或质量验收报告,或其他能证明已投运的材料;或核准证明材料。 10.招标人不接受2021年至2023年连续三年亏损的投标人;投标人注册成立不足三年的,不接受自成立以来一直亏损的投标人。 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
项目 联系人:李工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8811547188
QQ:12113060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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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注册网站并缴纳因特网技术服务费后,查看项目业主,招标公告,中标公示等,并下载资格预审范围,资质要求,招标清单,报名申请表等。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公告详细内容为准,以招标业主的解答为准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