茨哈峡水电站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二次)招标公告
项目名称:茨哈峡水电站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
合同编
招标项目编
发包
黄河水电物资 受青海黄河上游水电开发 的委托,就哈峡水电站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技术服务进行公开招标。投标人中标后与发包人签订合同。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1.1工程概况
茨哈峡水电站位于青海省海南州兴海县与同德县交界处的班多峡谷内,距峡谷出口约6.5km,距上游规划的尔多梯级电站约79km,距下游班多水电站、羊曲水电站和龙羊峡水电站分别为6.5km、75km和176km;电站距左岸兴海、右岸同德县城分别为55km、38km;距青海省省会西宁市公路里程约339km,距海南州州府公路里程186km。G109线、G214线、S101线、S311线、S307线衔接下游班多水电站对外专用公路可抵达下游班多水电站。班多水电站至茨哈峡坝址现有简易公路相通,对外交通较为便利。
茨哈峡水电站位于青海省海南州兴海县与同德县交界处的黄河干流茨哈峡峡谷内,上、下游梯级分别为规划的尔多水电站、已建的班多水电站。坝址控制流域面积10.7万km2,水库正常蓄水位2990m,电站推荐装机容量4200MW。茨哈峡水电站建设征地区涉及征占(用)地总面积约106949亩,其中永久征收土地约96027亩,临时征用土地约10822亩。本项目坝区及库区涉及海南州兴海县、同德县、果洛州玛沁县。
1.2招标范围与工期
1.2.1招标范围(不限于)
1.现场踏勘,收集水文地质、气候气象、地形地貌等资料;
2.编制完成项目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书;
3.组织专家召开项目评审会,按照专家评审意见对报告进行修改和完善,最终取得审查意见及备案登记表。
1.2.3服务期限:合同签订并接到甲方书面通知后,30个工作日内完成现场调查、报告编制,30个工作日内取得专家审查意见及备案登记表,总工期为60个工作日。
1.3资金来源及落实情况
本工程由青海黄河上游水电开发 利用自有资金和银行贷款投资建设,资金已落实。
1.4投标人资格
1.4.1法人地位
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监管部门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和一般纳税人资格的企业。
地质灾害评估和治理工程勘察设计丙级及以上资质。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及分包。
1.4.2商业信誉
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具体认定以信用中国( )网站检索结果为准。
1.5业绩
投标人在投标基准日期的近5年内承担过青海省省内至少1个或以上大中型水电项目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编制并取得审查意见业绩(附合同复印件、专家审查意见或备案表)。
1.6资格后审
招标人将根据投标人提供的投标文件在评标阶段对其进行资格后审,对资格审查不合格投标人,将不进入下一阶段评审,其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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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李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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