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名称为:新能源院四元熔盐安全性中试试验系统使用及试验测试服务公开招标,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针对低熔点、宽温域、高分解温度硝基混合熔盐材料应用于工程项目的安全、稳定性没有得到充分验证,需进行中试验证。
招标范围包括使用兆瓦级10吨熔盐量熔盐储放热试验系统,完成熔盐储放热安全性中间试验和相关试验测试服务,作为新型四元熔盐宽温域使用的工程验证试验,对四元盐在设计使用温度范围的安全性稳定性进行明确、具体的试验数据分析、论证和评价,给出是否适宜在所要求宽温域下工程应用的建议及在化盐、运行及材料腐蚀性方面的使用注意事项。内容主要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个方面:物性测试、结合中试系统的化盐试验、快速化盐试验、连续运行试验、启停与升降负荷试验、超温试验、腐蚀性试验。
服务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合同谈判时确定。
2.2 其他:/
2.3 主要研究内容及预期目标: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要求
2.4 项目总工期:从签订合同之日起四个月内完成服务。投标方应在合同约定的服务期限内完成全部服务工作。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19年7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熔盐系统服务合同2份(内容包含:熔盐配方研究或熔盐腐蚀性研究或熔盐系统成套设计研究或熔盐设备运行验证)。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
【4】信誉要求:/
【5】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投标人为本项目配备的项目负责人须至少具有副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7】科研设施及装备要求:投标人具备熔盐储放热试验台,可进行熔盐量不少于10吨的熔盐储放热试验,且单个熔盐储罐的体积不低于4m3,熔盐电加热器功率不低于1MW,烟气加热熔盐炉热功率不低于1MW,并提供试验台关键设备证明材料如熔盐加热器、熔盐加热炉铭牌照片。
【8】其他要求:/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4-07-08 09: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4-07-15 16: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