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CHDTDZ137/17-QT-243)
一、 招标条件
贵州华电乌江水电工程项目管理 辅助业务外委服务项目已批准,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 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招标采购项目 2.2项目规模:150MW×4 2.3服务期限:本项目服务有效期36个月(2024年至2027年),合同一年一续签。 2.4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具体为: 标段编号 标段名称 招标范围 标书售价(元) CHDTDZ137/17-QT-24301 贵州华电乌江水电工程项目管理 辅助业务外委服务 招标方监理部项目总监代表、专业监理工程师、监理员、安全员、综合管理员(资料员)、驾驶员等工作(不限于此),根据工程实施时间、完成时间不同等实际情况。详见招标文件。 500 我公司标书费发票为增值税普通电子发票,招标代理服务费发票可选增值税普通电子发票或增值税专用发票(纸质发票),投标单位可登录 业务系统,在“电子招投标>开票信息登记”菜单中设置招标代理服务费发票类型;在“电子招投标>发票管理”菜单中查看及下载电子发票。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贵州华电乌江水电工程项目管理 辅助业务外委服务】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3.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 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投标人应取得有效的“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证书”或者“施工劳务资质证书”,且企业资质证书取得时间不少于3年,以投标人所具有的上述企业资质证书第一次取证时间为准。提供相关证明和资料 8.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
项目 联系人:李工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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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注册网站并缴纳因特网技术服务费后,查看项目业主,招标公告,中标公示等,并下载资格预审范围,资质要求,招标清单,报名申请表等。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公告详细内容为准,以招标业主的解答为准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