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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工有限公司公用工程事业部灰渣外运项目公开招标项目招标公告

   日期:2024-07-08     浏览:0    
核心提示:榆林化工公用工程事业部灰渣外运项目公开招标,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
  榆林化工公用工程事业部灰渣外运项目公开招标,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标段(包)划分:本项目为一个标段。
 
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乙方负责动力装置六台锅炉灰、渣、石子煤、煤水处理站煤泥、水处理装置一般固废等外运工作,乙方必须将灰、渣、石子煤、水处理一般固废等外运至榆神工业区清水工业园指定工业渣场进行灰渣综合治理以及与上述工作内容相关的其他工作。(装置界面划分按甲方生产部门管理规定执行,如装置管辖范围发生变化,服务区域则随之变更,解释权归甲方。)具体详细内容见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中附件一:《工作内容、界面划分》。
 
项目地点:陕西省榆林市榆神工业区清水煤化学工业园北区。
 
服务期限:2024年11月1日至2026年2月28日。
 
2.2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许可范围须涵盖道路普通货物运输。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21年7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灰渣运输合同业绩1份。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
 
【4】信誉要求:/
 
【5】其他要求: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的国家未淘汰车型,防尘、防渗漏的后翻运输车辆不少于15辆,投标人须提供有效的行驶证扫描件。(如非自有车辆,投标人须同时提供有效的租赁合同/协议)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4-07-08 12: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4-07-15 16:00:00。
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请联系办理供应商会员事宜,未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成为正式供应商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在线完成招标文件的购买!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以公告详细内容为准! 
详情请咨询
联系人:马友
手  机:18701298819 (微信同号)
咨询电话:010-51957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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