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名称为:宁夏煤业梅花井基于不同地质条件下的梅花井煤矿综采工作面矿压治理成套技术研究服务公开招标,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2.1.1项目概况:
梅花井煤矿井田南北走向长10.1~11km,东西倾斜宽6.1~7.3km,井田面积78.96 km2,井田内地质总储量24.22亿吨,设计可采储量15.15亿吨,矿井设计生产能力12.0Mt/a。梅花井井田含煤共25层,可采煤层21层,主采6个煤组,目前已开采的煤层为2、4、6、10和18煤。井田内地层为一由西向东倾伏的单斜构造,开采深度+1350m~+200m,井田面积大、采深落差大,井田内布置3个分区15个采区,各煤层开拓方式、埋深、顶底板岩性、采高、压茬关系等存在巨大差异,造成不同区域、不同煤层矿压显现规律表现出显著的差异化特征。由于前期未针对各煤层矿压显现规律进行系统性研究,缺乏矿压基础数据积累和矿压规律总结,目前各煤层的综采工作面巷道支护技术、矿压治理技术及两巷超前范围内采用锚索和单元支架代替“梁柱”支护模式等工作完全依靠经验,缺少理论依据。
为全面、系统掌握各区域、各煤层及顶底板岩层条件、煤岩物理力学性质、地应力分布情况,现场实测各煤层区域地应力场分布特征,分析梅花井煤矿各煤层综采工作面覆岩运移特征、矿压显现规律(包括采掘扰动作用下综采工作面来压规律、回采巷道变形规律、围岩结构发育规律等),构建各区域各煤层矿压基础数据库,针对不同煤层地质条件,提出回采巷道支护设计及矿压治理成套技术方案,进行综采工作面液压支架选型合理性论证,为矿井后续采掘设计和矿压治理提供理论依据及技术方案。
2.1.2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2.1.3项目地点:国家能源集团宁夏煤业有限责任公司梅花井煤矿。
2.2 其他:/
2.3 主要研究内容及预期目标:2.2.1研究目标
(1)研发小孔径便携式围岩强度原位测试装备,开发煤岩体结构面智能识别系统,以梅花井煤矿232206、1106105、111003、111203、111806综采工作面回采巷道及25采区泄水巷作为试验地点,开展2、6、10、12、18煤层煤岩体地质力学参数原位评估;
(2)以梅花井煤矿232206、1106105、111003、111203及111806综采工作面作为试验地点,开展2、6、10、12、18煤层综采工作面矿压显现规律及区段煤柱合理宽度研究;
(3)以梅花井煤矿232206、1106105、111003、111203、111806综采工作面回采巷道及25采区泄水巷作为试验地点,开展2、6、10、12、18煤层工作面回采巷道支护技术研究;
(4)以梅花井煤矿232206、1106105、111003、111203及111806综采工作面作为试验地点,开展2、6、10、12、18煤层工作面矿压治理成套技术研究(包括各试验工作面液压支架选型合理性论证、符合实施条件综采工作面的密集钻孔切顶卸压关键技术研究);
(5)以梅花井煤矿232206、1106105、111003、111203及111801、111806综采工作面回采巷道作为试验地点,开展2、6、10、12、18煤层工作面两巷超前范围采用锚索和单元支架代替“梁柱”超前支护关键技术研究。
2.2.2预期目标
(1)研发并提供一套小孔径(30~42mm)便携式围岩强度原位测试装备,形成梅花井煤矿2、6、10、12、18煤层围岩地质力学参数原位评估报告;
(2)形成梅花井煤矿2、6、10、12、18煤层工作面矿压显现规律报告;
(3)提出梅花井煤矿2、6、10、12、18煤层工作面回采巷道支护技术方案及工作面矿压治理成套技术方案,完成梅花井煤矿2、6、10、12、18煤层工作面液压支架选型合理性论证报告;
(4)提出完成梅花井煤矿2、6、10、12、18煤层232206、1106105、111003、111203及111801综采工作面两巷超前范围内采用锚索和单元支架代替“梁柱”超前支护的可行性报告锚索与单元支架代替“梁柱”超前支护方案;
(5)在国内外学术期刊发表学术论文5篇(其中核心论文3篇);申请发明专利3项。
2.4 项目总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年内完成。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19年7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100万元的巷道围岩地质力学参数获取或巷道卸压或巷道超前支护研究的合同业绩2份。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证明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
【4】信誉要求:/
【5】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1)投标人为本项目配备的项目负责人须至少具有副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项目团队不少于10人,其中具有高级职称不少于2人(不含项目负责人)、中级及以上职称或硕士及以上学位不少于7人。(提供职称证明或学位证书等证明材料予以证明)。
【7】科研设施及装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煤炭资源安全开采方向专门研究的全国重点实验室或省部共建的国家重点实验室平台。
【8】其他要求:/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4-07-09 10: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4-07-15 16: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