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项目规模:本项目为氧化铝二期工程,设计规模为2000 kt/a冶金级氧化铝。配套建设铝土矿(煤)皮带运输、污水处理站、赤泥堆场以及必要的生产辅助及管理设施;配套热电站工程。
2.1项目名称:广西华昇新材料有限公司二期工程200万吨氧化铝项目热电站1×450t/h锅炉+1×50MW背压机组调试项目
2.2项目类型: 服务
2.3项目概况:广西华昇新材料有限公司二期200万吨氧化铝项目厂址位于防城港市企沙工业园区内,距离防城港市约距离防城港市区约25km。建设规模为在一期扩建年产200万吨氧化铝厂(含热电站)。
2.4项目地点: 广西壮族自治区防城港市企沙工业区
2.5招标范围:本次招标为二期热电站分系统和整套启动调试及机组性能试验技术服务,主要包括二期热电站1台450t/h高温高压锅炉+1台50MW级背压式汽轮发电机组及配套公用系统的全部分系统调试和整套启动调试及性能试验(单体调试及单机试运由安装单位负责的除外)。其它技术条件和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
2.6服务期:计划于2024年12月20日前完成试运并移交生产(机组性能试验根据机组运行情况以业主通知时间为主)。进场条件为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15日之内或甲方书面通知进场。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资格项目 |
资格要求 |
资质要求 |
1、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的民事诉讼主体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能够独立履行合同。(相关信息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查询结果为准) 2、投标人必须具备电力工程调试企业能力评价等级证书(电源工程类二级及以上)和检验检测机构资质(CMA),并提供有效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其中许可范围为承试类二级及以上资质。提供营业执照、相关资质证书复印件。 |
财务要求 |
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及破产状态。提供近3年(2020年至2022年或2021年至2023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表或财务报告。(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报表或财务报告) |
业绩要求 |
投标人2019年至今至少独立完成过3台125MW及以上机组的主体调试业绩,提供中标通知书复印件或合同关键页复印件或验收证明复印件,以签署日期为准。(包括封面页、合同范围页、签字盖章页),技术协议主要内容扫描件,若未能体现评审要素,还应提供能证明评审要素的有效证明材料。 |
信誉要求 |
1、投标人在报名期间和投标有效期内未被列入承包商负面清单及涉诉黑名单。 2、投标人在项目评审期间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具体认定以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s://www.gsxt.gov.cn/)和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检索结果为准。 3、投标人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本次投标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未发生重大质量、环境、安全事故,并出具承诺书。 |
团队要求 |
1、项目经理要求: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二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 2、专职安全员:拟派至少1名专职安全员,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 |
其他要求 |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4-07-10 18:00——2024-07-17 18:00(北京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