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名称为:宁夏煤业70万吨/年煤制烯烃新材料项目环评变动分析评价服务公开招标,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2.1.1项目概况:
宁夏煤业70万吨/年煤制烯烃新材料项目以煤为原料,主要建设范围包括煤气化装置、变换装置、低温甲醇洗装置、硫回收装置、甲醇合成装置、甲醇制烯烃装置、醋酸乙烯装置、超高分子量聚乙烯装置、全密度聚乙烯装置、空分装置等工艺生产装置;建设循环水、消防泵站、火炬、酸碱站、检维修中心、厂外工程及储运工程等全厂性设施。项目拟选址位于化工基地煤化工园区A区,MTP改造项目北侧空地,东侧为经五路(国宁路),北侧为万华大道,占地面积约90公顷,估算总投资162.5亿元。
2.1.2招标范围:
负责完成项目纳入国家发改委《现代煤化工产业创新发展布局方案》所需环境区域评价报告及环评变动分析报告的咨询、编制工作;配合招标人完成项目核准期间的环保咨询、服务工作。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①负责对项目主要工艺技术、公用工程及辅助设施、污染物排放、相关平衡变化情况分析;
②负责按照最新的可研工艺分析项目污染物产生及排放情况并与原环评、近期批复项目进行对比,分析其在污染物排放、节能减排、减污降碳方面的先进性;
③负责对本项目建设完成后,对原环评中区域削减源实施情况进行回顾(评价等级为一级评价),评价项目区域范围内环境空气达标情况以及年平均质量浓度变化情况进行预测;
④负责现状评价及现有工程回顾性评估,按照原环评审批及批复要求,对区域环境质量现状情况、宁东煤化工基地现有项目和装置进行现状调查及评估;
⑤负责地下水环境影响专题分析,按照最新可研中项目位置及平面布置进行地下水环境影响情况进行评价;
⑥负责风险影响专题分析,按照最新可研中项目建设内容进行项目环境风险评价,重点说明装置区、项目区、国家能源集团宁夏煤业有限责任公司现有项目区、宁东化工基地四级环境风险防范措施的实施情况;
⑦负责对环保措施进行论证,按照最新可研建设内容对拟建环境保护措施的技术、经济可行性进行论证,对原环评批复中涉及的区域污染联防联控及环境风险应急联动机制实施情况、园区环境保护措施实施情况进行回顾;
⑧负责根据环办环评函〔2021〕277号《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污许可领域协同推进碳减排工作方案》,落实项目碳排放量,提出控制措施。
⑨负责根据环办环评〔2020〕36号《关于加强重点行业建设项目区域削减措施监督管理的通知》,落实项目主要污染物的削减方案。
⑩负责根据项目的具体情况补充报告所需内容;完成项目核准期间的环保咨询、服务工作。
2.1.3标段(包)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一个标段。
2.2 其他:2.2.1服务期限: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获得核准止。其中合同签订后60个日历日完成项目环境区域评价报告和环评变动分析报告。
2.2.2服务地点:宁东煤化工基地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16年7月至投标截止日(以批复文件时间为准),投标人需至少具有1份经国家生态环境部审批的石油化工、煤化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编制业绩,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及环评批复证明文件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
【4】信誉要求:/
【5】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投标人拟提供项目负责人需具有并提供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和注册环评工程师资质证书。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7】设备要求:/
【8】其他要求:/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4-07-13 09: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4-07-19 16: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