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榆林化学有限责任公司180万吨/年乙二醇项目和120万吨/年粉煤热解示范项目拟建于陕西省榆林市榆神工业园区清水煤化学工业园内。180万吨/年乙二醇项目和120万吨/年粉煤热解示范项目生产装置划分六个工厂:动力工厂(包括空分装置、锅炉装置及汽机设备、脱销、脱硫、相关辅助装置)、气体工厂(包括气化装置、渣水处理、煤粉制备、净化装置、H2/CO分离装置及辅助装置)、乙二醇工厂(包括草酸二甲酯DMO装置、乙二醇EG装置及辅助工程);分质利用工厂(包括粉煤热解装置、催化剂制备装置、悬浮床加氢装置、供氢溶剂及轻油联合加氢装置、气体脱硫装置、工艺污水处理装置及辅助工程)、水务工厂(公辅水系统工程、三水装置和厂前区等辅助工程)、储运工厂(产品罐区、原料罐区、液体公路装卸站、火车装卸站、输煤栈桥、全厂外管廊、火炬系统及其辅助工程)。
2.2招标范围:本次招标范围为榆林化学有限责任公司分质利用工厂原料罐区TK-102储罐清理服务的全过程工作,热解焦油罐TK-102内部,流动至外部焦块等。罐内底部面积441m?,检尺高度3.4米,预估有1500t左右清理量;预估清单内容及技术要求(详见:分质利用工厂原料罐区TK-102储罐清理服务技术技术要求)为主要工作内容,未对所有细节进行描述,实际工作内容不限于此,以实际工作为主;表中设备参数作为投标方项目总价报价依据。
具体详见第五章发包人要求及分质利用工厂原料罐区TK-102储罐清理服务技术技术要求。
2.3项目地点:陕西省榆林市神木市大保当镇榆神工业区清水工业园
2.4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后35天(合同正式实施日期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
投标人具有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正处于有效期内的独立法人营业执照,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
3.2、业绩要求:投标人须提供近三年(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同类或类似装置储罐清理的业绩至少3份。有效业绩以合同文件为准,合同内容需体现:合同首页、主要工作范围页、技术指标、合同签订时间页、双方盖章签字页(可提供技术协议补充合同内容)。
3.3、财务要求:投标人须提供有效的基本账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投标截止日前三个月均有效)及银行开户许可证(或银行基本账户证明资料),或提供有效的近年(2021年~2023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成不足三年的,应提供成立之日起至今各年的财务审计报告。
3.4、信誉要求(下列要求均由投标人提供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1)投标人未列入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严重失信名单或失信惩戒对象;
(2)投标人未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投标人未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s://www.gsxt.gov.cn/)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
(4)投标人未列入供应(合作)商黑名单”且在公布期内。
3.5、其他要求:
(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的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4年7月12日9时00分至2024年7月18日18时0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