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项目概况
黄河西宁热电有限责任公司位于西宁市湟中区西堡乡堡子村,厂址东侧靠山,北部为村庄,南部为花园变。厂址西侧0.3km处有规划的公路经过,周边交通较便利。厂址地貌单元属山前斜坡地与湟水河高阶地过渡地带,地形总体趋势为西低东高、南高北低,局部略有起伏,呈阶梯状田地,地面高程在2340.27~2360.00m之间,最大高差约27.00m。
本工程全部系统采用基于嵌入式技术的全数字化网络视频监视系统,由前端摄像、传输、图像显示、控制四部分组成。全厂闭路电视监视系统整体方案能做到前端摄像机、NVR、显示网络矩阵、管理平台全部实现高清化、网络化、数字化,分辨率500万像素摄像机。
为确保黄河西宁热电有限责任公司监控系统和门禁系统的稳定运行,计划开展2025-2027年监控及门禁系统维护工作。
1.2招标范围及主要工作内容
1.2.1招标范围
黄河西宁热电有限责任公司监控系统维护工作,包括全厂的就地摄像头、就地摄像头接线箱、监控系统机柜、硬盘录像机、交换机、分配器、监视器、视频解码器上位机和监控系统其它附属设备的日常维护、消缺、清洁保养等工作,全厂监控摄像头共700余点及相关设备。
另包括全厂门禁系统的控制部分、服务器、交换机、管理平台、数据库和就地摄像头等设备的日常维护、消缺、清洁保养等工作,南大门及二大门的门禁系统共4套,生产区域包括热工电子间及电气配电室、保护室共78套门禁系统及相关设备,总计82套。
1.2.2主要工作内容
1.2.2.1定期对监控系统和门禁系统设备进行相关清洁保养;
1.2.2.2监控系统设备和门禁系统设备巡查,每周对全部监控系统设备和门禁系统设备、区域巡查一次,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作好检修、维护记录、工作日志;
1.2.2.3发现问题及时处理,非备品备件的问题不得拖延,及时进行恢复;
1.2.2.4投标方编制监控系统和门禁系统设备、系统的年度、月度检修计划和巡检计划,并提前报招标方审批;同时乙方必须对以上设备、系统建立相应的设备和检修台帐,所有台帐应记录完整、齐全;
1.2.2.5如投标方对招标方设备系统改动有合理化建议,必须先写出书面申请,征得招标方同后,方能进行改动,否则严禁改动;
1.2.2.6保证监控系统和门禁系统设备、系统的投入率;
1.2.2.7监控系统和门禁系统设备需备品备件由投标方编制计划,并上报招标方审批采购,以保证监控系统设备正常稳定运行;
1.2.2.8设备出现异常,在接到招标方工作指令后,应在2小时内到达现场并积极组织开展工作,乙方不得拒绝,否则招标方有权按照相关制度进行考核;
1.2.2.9投标方应按照招标方要求对现场设备进行巡检、保养及维护,至少一人需要常驻现场,投标方工作人员在现场进行操作、测试、维修工作时至少有2人在一起工作,并自备个人工器具及安全、劳保用具;及时处理各种各类性质的缺陷,保证检修维护质量,确保系统及设备的安全、稳定运行,满足机组运行的整体要求。
1.2.3项目实施地点及工期
1.2.3.1项目实施地点:黄河西宁热电有限责任公司厂区范围内。
1.2.3.2项目工期:计划工期为2025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实际开工时间以甲方通知为准,完工日期不变。
1.3资金来源
本项目利用自有资金予以解决,资金已落实。
1.4投标人资格
1.4.1法人地位
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监管部门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和一般纳税人资格的企业。同时须具有以下相应资质:
(1)具有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2)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1.4.2拟投入本项目人员资格
现场派驻人员至少两人需具有低压电工资格证。
1.4.3商业信誉
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具体认定以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出具的信用报告为准。
1.5业绩
投标人在投标基准日期的近五年内,承担过至少2项已完成的视频监控系统运维合同业绩(附合同复印件)。
1.6招标文件的获取
1.6.1招标文件发售方式
本项目实行在线售卖招标文件。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购买招标文件时间内进入报名参与购买招标文件,不接受现场购买。
1.6.2招标文件发售时间
2024年7月15日至2024年7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