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CHDTDZ058/19-QT-298)
一、 招标条件
华电新疆发电 相关招标项目气候可行性论证报告编制服务项目已批准,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 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 招标采购项目 2.2 项目规模:264万千瓦风电 2.3 招标采购项目工期:项目工期时间以招标人通知时间为准 2.4 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具体为: 标段编号 标段名称 招标范围 标书售价(元) CHDTDZ058/19-QT-29801 气候可行性论证报告编制服务项目 编写华电喀什2×66万千瓦煤电与新能源联营一体化项目264万千瓦风电项目气候可行性论证报告,气候可行性论证报告应当经气象主管机构或者其委托的第三方机构组织专家进行评审,出具书面专家评审意见,并在当地气象主管机构取得气候可行性论证审核意见书。具体内容详见技术文件。 200 我公司标书费发票为增值税普通电子发票,招标代理服务费发票可选增值税普通电子发票或增值税专用发票(纸质发票),投标单位可登录 业务系统,在“电子招投标>开票信息登记”菜单中设置招标代理服务费发票类型;在“电子招投标>发票管理”菜单中查看及下载电子发票。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气候可行性论证报告编制服务项目】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3.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 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业绩要求:投标人需提供近三年内(2021年1月至今)编制气候可行性报告的1项业绩,并随业绩提供合同扫描件,每个扫描件均应包括合同封面、合同范围、盖章签字页等内容,必要时须提供原件。 8.具有有效的气象灾害风险评估业务能力确认书2星。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
项目 联系人:李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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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注册网站并缴纳因特网技术服务费后,查看项目业主,招标公告,中标公示等,并下载资格预审范围,资质要求,招标清单,报名申请表等。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公告详细内容为准,以招标业主的解答为准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