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名称为:珠海港务远程无人清舱技术应用研究公开招标,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本项目实施地点为广东珠海高栏港区国能珠海港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珠海港务”)。项目位于广东省珠海市高栏港区南水作业区二港池南侧,现有岸线的1308m岸线,泊位长度1308m,其中装船泊位718m,布置1个5万吨级与4个3千吨级(结构按兼靠1万吨级散货船设计)散货船泊位;卸船泊位590m,布置2个15万吨级散货船泊位。
卸船码头布置有4台桥式抓斗卸船机、2台链斗连续卸船机,额定能力均为1800t/h。目前港口清舱作业依靠人工进舱驾驶推耙机攒垛,散货船深舱结构以及煤炭的物种易使舱底形成高温闷热、废气、粉尘和噪声不易扩散的工作环境,严重危害工人健康。清舱时需要工人、推耙机和卸船机配合作业,存在较大的人员及设备安全风险。
服务地点:珠海高栏港经济区临港东路1075号国能珠海港务有限公司。
2.2 主要研究内容及预期目标:本项目拟采购一台新的推耙机并进行电控无人化改造,并在本身原有功能基础上,增加以下功能:(1)研发一台有工作臂的无人推耙机,能够完成清舱作业所需求的舱壁积煤清理、粉尘清扫、地面积煤推耙等多功能;(2)配套设计并建设一个远程操作站,实现操作人员在远程操作台完成清舱作业,集成安全系统保护;(3)实现无人推耙机在船舱内的无人吊装作业;(4)完成船舱内部场景识别与无人推耙机实时定位,实现无人推耙机作业防碰撞、机械故障等异常报警与闭锁。
2.3 项目总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0个月内完成。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21年4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清舱机(散货船舱机械)研发或改造业绩1份。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
【4】信誉要求:/
【5】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7】科研设施及装备要求:/
【8】其他要求:/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4-07-18 09: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4-07-24 16:00:00。
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请联系办理供应商会员事宜,未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成为正式供应商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在线完成招标文件的购买!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以公告详细内容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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