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CHDTDZ046/16-SB-071)
一、 招标条件
华电新疆发电 所属6个新能源项目升压汇集站站用变、直流偏磁抑制装置、接地变设备项目已批准,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 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 招标采购项目 2.2 项目规模:3900MW 2.3 招标采购项目工期:项目工期以各项目需求为准,详见技术规范书。 2.4 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具体为: 标段编号 标段名称 招标范围 标书售价(元) CHDTDZ046/16-SB-07101 升压汇集站站用变、直流偏磁抑制装置、接地变设备 古尔班通古特1350MW基地项目(800MW风电、奇台300MW)、新疆华电木垒凯升1050MW风光基地项目(600MW风电、250MW光伏)、新疆华电昌吉木垒1000MW风光二氧化碳储能综合能源示范项目(600MW风电、400MW光伏)、华电喀什伽师300MW生态治理一体化光伏发电项目、华电乌恰250MW生态治理一体化项目、华电新和县产业园区低碳转型400MW光伏项目,升压汇集站站用变、直流偏磁抑制装置、接地变设备 500 说明:由华电新疆发电 统一打捆招标,投标人中标后与各单位分别签订合同。 我公司标书费发票为增值税普通电子发票,招标代理服务费发票可选增值税普通电子发票或增值税专用发票(纸质发票),投标单位可登录 业务系统,在“电子招投标>开票信息登记”菜单中设置招标代理服务费发票类型;在“电子招投标>发票管理”菜单中查看及下载电子发票。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升压汇集站站用变、直流偏磁抑制装置、接地变设备】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3.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 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投标人所投的站用变或直流偏磁抑制装置或接地变设备应提供型式试验报告。 8.业绩要求:投标人近 5 年(2019 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之日,以投运时间为准)至少 3 项投运业绩,每项投运业绩应满足下列要求之一: (1)至少1项站用变设备供货的投运业绩; (2)至少1项直流偏磁抑制装置供货的投运业绩; (3)至少1项接地变设备供货的投运业绩。 所有投标业绩均应提供以下有效的相关证明性材料: (1)合同主要信息扫描件:合同封面(或合同首页)、合同范围页或清单页或主要技术要求(参数)页、签字盖章页等能证明业绩真实性的相关内容; (2)业主单位盖章的投运证明性材料扫描件:投运证明,或移交生产交接书,或安全稳定性运行证明,或质量验收报告,或其他能证明已投运的材料。 9.国产品牌不接受代理商投标,国外品牌接受代理商投标且只允许授权一家代理商投标(提供授权证明)。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
项目 联系人:李工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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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注册网站并缴纳因特网技术服务费后,查看项目业主,招标公告,中标公示等,并下载资格预审范围,资质要求,招标清单,报名申请表等。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公告详细内容为准,以招标业主的解答为准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