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名称为: 和风风电开发有限公司兴城、凌海风电场75台华锐SL1500风机变流器改造服务公开招标,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2.1.1项目概况:兴城风电场54台华锐SL1500风机(本次改造34台)、凌海一期风电场33台SL1500风机(本次改造16台)、凌海二、三期风电场60台SL1500风机(本次改造25台),原机组配置为ABB+GT上置型变流器。因受运行环境振动、柜内温度高等因素影响,易造成机组不稳定;为了提高风力发电机组的可靠性、可利用率和安全性,本工程将75台变流器进行下置改造,以消除安全隐患。
2.1.2招标范围: 和风风电开发有限公司兴城、凌海风电场75台华锐SL1500机组变流器下置改造;包含产品订货、施工、竣工验收、交付使用等所有工作内容。
2.1.3服务期限:
计划时间:2024年9月15日-2025年10月30日。
计划第一阶段:2024年9月15日-2024年12月10日,完成37台。其中完成兴城风电场17台,凌海一期风电场8台,凌海二、三期风电场12台。
计划第二阶段:2025年1月1日-2025年10月30日,完成38台。其中完成兴城风电场17台,凌海一期风电场8台,凌海二、三期风电场13台。
2.2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许可范围为承装、承修四级及以上。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19年1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1.5MW及以上风力发电机组变流器(或变频器)改造的合同业绩2份,且改造业绩累计总数不少于75台。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
【4】信誉要求:/
【5】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项目负责人须至少具有1个担任1.5MW及以上风力发电机组变流器(或变频器)改造项目负责人的经历,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项目负责人业绩的合同,若合同中无项目负责人姓名,须提供对应的验收证明或用户证明等有盖章的证明材料(须含工程名称、项目负责人及单位名称)。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7】设备要求:/
【8】其他要求:/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4-07-20 09: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4-07-25 16: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