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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山西省分公司邮政大厦电梯项目】招标公告

   日期:2024-07-19     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作者:dlztb    浏览:0    
核心提示:业主邮政大厦电梯项目招标公告 (以下简称“招标代理”)受业主(以下简称“招标人”)委托,就业主邮政大厦电梯项目进行国

业主邮政大厦电梯项目招标公告

 

(以下简称“招标代理”)受业主(以下简称“招标人”)委托,就业主邮政大厦电梯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邀请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1.招标条件:

1.1 项目名称:业主邮政大厦电梯项目

1.2 招标编号:0632-2420HWKL1116

1.3 项目概述:邮政大厦电梯项目

1.4招标内容:邮政大厦观光电梯项目2台。项目预算100万元。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技术(服务)规范》。

注:(1)投标人报价如高于最高投标限价,其投标将被否决。

 

2.投标人资格条件:

2.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港澳台除外)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注册的、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有能力为本项目提供货物和服务的单位。

2.2投标人为制造商的应具备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项目包含电梯制造(含安装、修理、改造),许可子项目包含曳引驱动乘客电梯;或具备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电梯A级资质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修理许可证》电梯安装、维修B级及以上资质。电梯制造商参与投标的,不得就本项目另行授权代理商。

2.3投标人为代理商的,须同时满足以下3个条件:

2.3.1.应具备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项目包含电梯安装,许可子项目包含曳引驱动乘客电梯;或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修理许可证》电梯安装、维修B级及以上资质。

2.3.2.提供所投产品制造商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项目包含电梯制造,许可子项目包含曳引驱动乘客电梯;或制造商的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电梯A级资质。

2.3.3.提供投标产品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书。

2.4投标人须具备一般纳税人资格,承诺按照招标人要求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2.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包的投标。

2.6投标人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它相关的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具有良好的信誉和诚实的商业道德。投标人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近三年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中无行贿犯罪案件(以评审现场查询结果为准)。

2.7投标人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

2.8本项目不接受被业主列入黑名单且在限制范围内的投标人投标。

2.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且不得分包与转包。

 

3.

没有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登录会员区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获取招标文件!详细了解项目情况请联系如下人员:

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手 机:13683233285 
传 真:010-51957412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编辑:chinapos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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