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河流域水污染治理与水生态保护修复项目监理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新河流域水污染治理与水生态保护修复项目(项目名称)已由秦皇岛市行政审批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秦皇岛市行政审批局关于新河流域水污染治理与水生态保护修复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秦审批投【2024】05-0011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秦皇岛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建设资金来自争取中央投资、市财政投资(待上级资金到位后实施)(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工程名称:新河流域水污染治理与水生态保护修复项目监理
建设地
建设规模:(1)人工湿地:在秦皇岛市西部第三污水处理厂出水口采用调整后的“水平潜流+表面流型人工湿地”工艺建设人工湿地(面积为10.54万m²,处理规模6万t/d);在甘各庄村西北200米处采用“表面流人工湿地”工艺建设河滨湿地(面积为2.05万m²,处理规模0.5万t/d);在秦皇岛奇石艺术学校西北侧600米处采用“水平潜流人工湿地”工艺建设河口湿地(面积为2.36万m²,处理规模8000t/d);(2)生态缓冲带:在新河干流修复生态缓冲带3.41km,总面积7.43万m²;(3)生态护坡:在新河及其支流沿线新建生态护坡总长13.04km(其中蔡各庄沟段1.6km,崔各庄沟(大)段2km,崔各庄沟(小)段 1.14km,小薄河寨沟段2.2km,杨户屯支段2.30km,新河主干段3.8km);(4)生态植草沟:在新河中游蔡各庄南部开展生态沟渠建设,长度4.91km,种植面积81925 m²,种植土著植物对农田尾水脱氮除磷。
监理估算价:113.16万元
工期:305天
监理服务期限:监理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移交及保修阶段全过程
招标范围:按要求完成新河流域水污染治理与水生态保护修复项目范围内全部的监理及相关服务
质量要求: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试验检测仪器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
3.3其他要求:特别提醒:本项目施行“双盲”评审、“分散”评标;投标文件技术部分采用暗标方式编制及评审,即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技术部分时屏蔽投标人名称等信息,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技术部分进行评审。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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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李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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