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2029年金沙江下游河道溶解气体饱和度监测(乌东德、白鹤滩)重新招标项目已获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项目业主的自有资金,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金沙江下游河段分四级开发,自下而上依次为向家坝、溪洛渡、白鹤滩和乌东德水电站,4个梯级电站总装机容量达44800MW,多年平均发电量1912.2亿kW·h。
本招标项目旨在通过开展乌东德和白鹤滩库区及其下游河道过饱和气体监测,掌握两库及相关江段过饱和气体背景情况、梯级电站各种运行工况下的过饱和气体状况、过饱和气体的沿程衰减及库湾和支流汇入对过饱和气体的缓解作用。同时,为梯级电站运行期的环境管理、环保验收和环境影响后评价提供符合国家相关要求的依据。
2.2招标范围
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统采分签,按照出资单位分别签订2个合同,签订金额由项目业主出资比例确定(三峡金沙江云川水电开发有限公司宁南白鹤滩电厂47.3%,三峡金沙江云川水电开发有限公司禄劝乌东德电厂52.7%)。
本项目监测分析范围从乌东德库区倮果大桥至溪洛渡库区大兴镇,包括监测区间主要支流及库湾,分为常规监测和专项监测两种。
主要工作内容包括:
(1)收集监测工作所需的相关水文、气象等资料。
(2)常规监测:每年汛前(5月)、汛期(6-10月)、汛后(11月)对乌东德库区倮果大桥至溪洛渡库区大兴镇15个监测断面各监测一次,了解掌握监测区溶解气体饱和度背景情况。
(3)专项监测:分为泄洪专项监测和其他专项监测,每年暂定30天。
1)泄洪专项监测:在电站泄洪期间持续开展监测,掌握电站泄洪工况下的过饱和气体状况、沿程变化及影响程度;其中坝上、坝下2个断面每天上午、下午各监测一次,其余断面每天监测1次,如遇电站泄洪工况有明显改变,可根据实际适当调整监测频次及断面布设,据实结算,同时做好多个监测断面同时监测的人员及仪器设备储备。
2)其他专项监测:当发生非泄洪引起的气体过饱和现象,根据招标人要求开展,监测方式及要求参考泄洪专项监测,据实结算。
(4)成果分析及报告编制:工作实施方案、安全组织方案、常规监测报告(汛前、汛期、汛后)、泄洪监测报告、年报、总报告等。
(5)密切配合招标人其他各项相关工作。
2.3计划服务期
计划服务期:2025年1月-2029年12月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格条件
(1)资质条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业绩要求:201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应具有已完工或正在履行的工程规模在中型及以上水利水电工程过饱和气体监测或研究项目业绩(须提供已完工或正在实施类似项目合同或基金项目或国家专项课题等证明材料彩色扫描件)。
(3)人员要求:拟任项目负责人应具有副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并具有201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担任工程规模在中型及以上水利水电工程过饱和气体监测或研究项目负责人经历(提供任职证明等材料扫描件,提供2023年7月以来至少6个月的投标人单位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
(4)信誉要求:投标人未处于限制投标的专业范围及期限内。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投标人不能作为其它投标人的分包人同时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时间:2024年7月19日09时00分至2024年7月25日17时00分。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金沙江下游河段分四级开发,自下而上依次为向家坝、溪洛渡、白鹤滩和乌东德水电站,4个梯级电站总装机容量达44800MW,多年平均发电量1912.2亿kW·h。
本招标项目旨在通过开展乌东德和白鹤滩库区及其下游河道过饱和气体监测,掌握两库及相关江段过饱和气体背景情况、梯级电站各种运行工况下的过饱和气体状况、过饱和气体的沿程衰减及库湾和支流汇入对过饱和气体的缓解作用。同时,为梯级电站运行期的环境管理、环保验收和环境影响后评价提供符合国家相关要求的依据。
2.2招标范围
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统采分签,按照出资单位分别签订2个合同,签订金额由项目业主出资比例确定(三峡金沙江云川水电开发有限公司宁南白鹤滩电厂47.3%,三峡金沙江云川水电开发有限公司禄劝乌东德电厂52.7%)。
本项目监测分析范围从乌东德库区倮果大桥至溪洛渡库区大兴镇,包括监测区间主要支流及库湾,分为常规监测和专项监测两种。
主要工作内容包括:
(1)收集监测工作所需的相关水文、气象等资料。
(2)常规监测:每年汛前(5月)、汛期(6-10月)、汛后(11月)对乌东德库区倮果大桥至溪洛渡库区大兴镇15个监测断面各监测一次,了解掌握监测区溶解气体饱和度背景情况。
(3)专项监测:分为泄洪专项监测和其他专项监测,每年暂定30天。
1)泄洪专项监测:在电站泄洪期间持续开展监测,掌握电站泄洪工况下的过饱和气体状况、沿程变化及影响程度;其中坝上、坝下2个断面每天上午、下午各监测一次,其余断面每天监测1次,如遇电站泄洪工况有明显改变,可根据实际适当调整监测频次及断面布设,据实结算,同时做好多个监测断面同时监测的人员及仪器设备储备。
2)其他专项监测:当发生非泄洪引起的气体过饱和现象,根据招标人要求开展,监测方式及要求参考泄洪专项监测,据实结算。
(4)成果分析及报告编制:工作实施方案、安全组织方案、常规监测报告(汛前、汛期、汛后)、泄洪监测报告、年报、总报告等。
(5)密切配合招标人其他各项相关工作。
2.3计划服务期
计划服务期:2025年1月-2029年12月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格条件
(1)资质条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业绩要求:201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应具有已完工或正在履行的工程规模在中型及以上水利水电工程过饱和气体监测或研究项目业绩(须提供已完工或正在实施类似项目合同或基金项目或国家专项课题等证明材料彩色扫描件)。
(3)人员要求:拟任项目负责人应具有副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并具有201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担任工程规模在中型及以上水利水电工程过饱和气体监测或研究项目负责人经历(提供任职证明等材料扫描件,提供2023年7月以来至少6个月的投标人单位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
(4)信誉要求:投标人未处于限制投标的专业范围及期限内。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投标人不能作为其它投标人的分包人同时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时间:2024年7月19日09时00分至2024年7月25日17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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