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名称为:江苏公司宿迁电厂水工配电系统整治公开招标,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宿迁发电有限公司地处江苏省宿迁市洋北镇,距离市区18公里,距离洋河新区10公里。二期#3、#4机组为分别于2018年12月31日、2019年6月5日顺利通过168小时试运行后正式投入生产运营。目前一期水工MCC段配电室运行年限已长达18年之久,存在配电室墙面老化、开裂、电缆沟易进水等问题,部分动力电缆为铝芯电缆,长期地埋,电缆氧化严重、绝缘水平降低,长期运行存在安全隐患。同时一期水工配电室距离一期机组两台冷却塔直线距离不足20米,为不影响冷却塔拆除期间水工配电室设备的安全稳定运行,需将水工配电室所有配电柜及其电缆进行整体迁移。招标范围:综合管架供货安装、土建施工(含电缆桥架制作)、综合管架及周边设施安全标准化治理,对水工配电柜原电源电缆进行开挖利旧使用,原屏柜整体进行迁移、负载电缆敷设,投标人负责完成水工配电室内屏柜电缆供货、电缆敷设、接线调试等工作。工期:自开工报告通过之日起,在150日之内完成本工程供货、安装、调试、验收等全部工作。
2.2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条件:(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证书。
(3)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资质证书。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19年7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电气设备400V低压及以上配电系统安装或改造的合同业绩2份。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
【4】信誉要求:/
【5】项目经理资格要求:(1)投标人须提供拟任项目经理有效的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证书(建筑工程或机电工程专业)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
(2)项目经理须至少具有1个担任400V低压及以上配电系统安装或改造项目经理的经历,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项目经理业绩的合同,若合同中无项目经理姓名,须提供对应的验收证明或用户证明等有盖章的证明材料(须含工程名称、项目经理及单位名称)。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技术负责人:/
安全负责人:投标人须提供拟任安全负责人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
质量负责人:/
【7】其他要求:/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4-07-24 09: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4-07-30 16:00:00。
二、 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 招标采购项目地址:新疆自治区喀什地区喀什地区喀什市世纪大道118号
2.2 项目规模:2×600MW等级
2.3 招标采购项目工期:自合同生效之日起,10个月内,所有相关设备全部到货
2.4 招标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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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标书售价(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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悬臂式斗轮堆取料机设备 |
2台悬臂式斗轮堆取料机设备本体及其附属设备(包括本体、电机、减速机、润滑及液压油站、仪表和控制设备等),含设备供货、运输(直至运抵项目现场)及至现场的保险等,提供技术资料、相关技术服务(包括技术培训、技术联络、安装、调试、试运行阶段技术指导等)以及随机备品备件、专用工具供货等。 |
1000 |
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具体为: 2台悬臂式斗轮堆取料机设备(堆料额定出力:2500t/h,取料额定出力:1500t/h,回转半径:40m。)本体及其附属设备,含设备供货、运输及至现场的保险等,提供技术资料、相关技术服务以及随机备品备件、专用工具供货等,详见技术规范。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悬臂式斗轮堆取料机设备】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的状态,资产未被重组、未被接管、未被冻结,营业执照未被吊销。
3.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在评标期间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xinyongfuwu/?navPage=4)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1)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2)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3)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4)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或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5)在最近3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及以上事故的,负有同等及以上事故责任的(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在投标截止日期前,在同类工程中发生上述事故且尚未取得政府相关部门事故调查责任认定的,视同在事故中负同等及以上责任。
8.投标人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投运日期为准)具有至少1项国内600MW级及以上燃煤发电机组堆料出力不小于2500t/h,取料出力不小于1500t/h,悬臂长度不小于38米的悬臂式斗轮堆取料机设备的供货投运业绩(不含改造业绩)。
所有投标业绩均应提供以下有效的相关证明性材料:
(1)合同主要信息扫描件:合同封面(或合同首页)、供货范围页或清单页、主要技术要求(参数)页、签字盖章页等能证明业绩真实性的相关内容。
(2)业主单位盖章的投运证明性材料扫描件:投运证明,或竣工验收证明,或质量验收证明,或与投标业绩合同对应的结算发票,或其他能证明已投运的材料。
9.招标人不接受2021年至2023年连续三年亏损的投标人;投标人注册成立不足三年的,不接受自成立以来一直亏损的投标人。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1.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24-07-23 12:16到2024-07-29 16: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