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名称为: 2024年第二批煤炭设备(防爆锂离子蓄电池无轨胶轮车)集中采购公开招标,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本项目划分为2个包次,投标人须按包次投标,不得选择每个包次中的部分货物进行投标。招标范围包括采煤机的供货、运输及相关服务。(具体标包划分、交货时间、交货地点及设备名称、技术规格、数量等技术参数见《招标货物一览表》)
招标货物一览表
包号 |
包内 序号 |
物资名称及参考型号 |
数量 |
使用单位 及交货地点 |
交货时间 |
1 |
1-1 |
防爆锂离子蓄电池5人座车 |
5台 |
国电电力 |
接到招标人通知后120日内 |
1-2 |
防爆锂离子蓄电池5吨材料车 |
26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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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防爆锂离子蓄电池5吨材料车 |
5台 |
国源电力 上榆泉煤矿 |
合同签订后并按照甲方要求180天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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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防爆锂离子蓄电池5吨材料车 |
2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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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防爆锂离子蓄电池5人座车 |
8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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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防爆锂离子蓄电池19人座车 |
9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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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
防爆锂离子蓄电池5吨材料车 |
26台 |
宁夏煤业 |
签订合同后3个月内分批送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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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
防爆锂离子蓄电池5人座车 |
24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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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
防爆锂离子蓄电池5人座车 |
4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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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 |
防爆锂离子蓄电池5人座车 |
1台 |
平庄煤业 |
合同签订后3个月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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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 |
防爆锂离子蓄电池5吨材料车 |
3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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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 |
防爆锂离子蓄电池5人座车 |
3台 |
榆林能源 |
合同签订后6个月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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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 |
防爆锂离子蓄电池5吨材料车 |
4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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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2-1 |
防爆锂离子蓄电池19人座车 |
3台 |
国电电力 |
接到招标人通知后120日内 |
2-2 |
防爆锂离子蓄电池9人座车 |
2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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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
防爆锂离子蓄电池8吨材料车 |
4台 |
国源电力 大南湖煤矿 |
合同签订后2个月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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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
防爆锂离子蓄电池2人座车 |
2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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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
防爆锂离子蓄电池8吨材料车 |
17台 |
宁夏煤业 |
签订合同后3个月内分批送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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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 |
防爆锂离子蓄电池2人座车 |
24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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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 |
防爆锂离子蓄电池2人座车 |
3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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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 |
防爆锂离子蓄电池19人座车 |
43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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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 |
防爆锂离子蓄电池2人座车 |
3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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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0 |
防爆锂离子蓄电池9人座车 |
2台 |
平庄煤业 |
合同签订后3个月内 |
2.2 其他:本项目有限中原则,具体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煤矿矿用产品安全标志证书要求:
第1包的投标人须具有并在投标时提供WLR-5和WLL-5系列型号的防爆锂离子蓄电池无轨胶轮车整车的在有效期内的煤矿矿用产品安全标志证书扫描件(须提供有效期有具体年月日的常规证书;如果证书已过期但在延续中,需提供安标国家矿用产品安全标志中心出具的证明材料),并在投标文件中承诺交货时提供所投型号防爆锂离子蓄电池无轨胶轮车整车及配套防爆件的在有效期内的煤矿矿用产品安全标志证书(承诺书模板见招标文件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11.其他资料的11.3承诺书)。
第2包的投标人须具有并在投标时提供WLR-2和WLR-19系列型号的防爆锂离子蓄电池无轨胶轮车整车的在有效期内的煤矿矿用产品安全标志证书扫描件(须提供有效期有具体年月日的常规证书;如果证书已过期但在延续中,需提供安标国家矿用产品安全标志中心出具的证明材料),并在投标文件中承诺交货时提供所投型号防爆锂离子蓄电池无轨胶轮车整车及配套防爆件的在有效期内的煤矿矿用产品安全标志证书(承诺书模板见招标文件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11.其他资料的11.3承诺书)。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第1包业绩要求:2019年7月至投标截止日内(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WLR-5和WLL-5系列型号的矿用防爆锂离子蓄电池无轨胶轮车的销售合同业绩各1份,且已投运(如果提供的是融资租赁业务类型的销售业绩,若销售业绩合同不能体现最终用户,还须提供融资租赁公司与最终用户签订的合同)。投标人须在投标时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和对应的用户证明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日期、物资名称型号等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如果合同中不体现上述关键信息,还须提供与合同对应的能体现出上述关键信息的技术协议或其他证明材料);用户证明由最终用户盖章并能证明合同标的物已投运,可以是使用证明、回访记录或其他材料(若合同甲方不是最终用户,合同甲方获取的最终用户证明也可)。
第2包业绩要求:2019年7月至投标截止日内(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WLR-2和WLR-19系列型号的矿用防爆锂离子蓄电池无轨胶轮车的销售合同业绩各1份,且已投运(如果提供的是融资租赁业务类型的销售业绩,若销售业绩合同不能体现最终用户,还须提供融资租赁公司与最终用户签订的合同)。投标人须在投标时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和对应的用户证明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日期、物资名称型号等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如果合同中不体现上述关键信息,还须提供与合同对应的能体现出上述关键信息的技术协议或其他证明材料);用户证明由最终用户盖章并能证明合同标的物已投运,可以是使用证明、回访记录或其他材料(若合同甲方不是最终用户,合同甲方获取的最终用户证明也可)。
【4】信誉要求:/
【5】其他要求:/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项目不接受经销商或代理商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4-07-26 09: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4-08-01 16: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