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名称为: 新能源有限公司威宁县小海二期50MW风电场项目风机安装工程公开招标,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2.1.1项目概况:贵州威宁小海二期50MW风电项目风电场项目位于贵州省威宁彝族回族苗族自治县小海镇,风电场为中低山丘陵区地形。规划容量50MW,安装8台单机容量为6.25MW的风力发电机组。通过2回集电线路接入大海子风电场220kV升压站联合送出,接入威宁220kV变电站。新建风机机位平台8基,新建场区道路全长约13.41km。项目场址距离威宁县城约43公里,连接356国道,交通便利。本项目风电场为山地风电场。
2.1.2招标范围:
小海二期风电场项目共8台远景EN-200 6.25风力发电机组,塔筒、附属设备的吊装、安装和调试。主要包括但不限于:
(1)所有8台风电机组设备及附件的现场卸车及保管、转运装卸、、清点、建档,所有甲供物资代保管、二次倒运装货等。风电机组、轮毂、叶片的组装(叶片吊装采用单叶片吊装方式)、机舱与传动链组装、塔筒底部平台、控制柜、变频柜、干式变压器的安装、升降机的安装、电气接线、电缆敷设和进人孔入口扶梯安装、标识牌粘贴及卫生清扫、防火涂料涂刷及防火封堵、风机内附件的安装和电装、风机调试和预验收的配合等。设备支架等返还厂家的装车。
吊装时的补漆、清洁、防水、防腐及密封等工作。
(2)负责临时征租地及附着物赔偿、临时征租地复耕(本项目所涉及的永久征地及施工图范围内的临时用地由发包人负责,除永久征地及施工图范围内的临时用地外的其他征地由承包人负责)。施工过程中相关协调及费用、现场村民阻拦协调的相关事宜(包含但不限于施工协调、地方政府协调、水保、环保协调等)。
(3)负责编制吊装方案、吊车安拆方案,并完成专家评审并承担评审专家费。
(4)配合吊装前、后质监检查,承担质监检查专家费用。
(5)负责风机高强度螺栓第三方检测工作。
(7)本项目共计2个作业面,每个作业面需投入一台主吊(满足机舱叶片吊装)及配套相应辅助吊车,费用包含在投标报价总价中,发包人不再单独计列。
(8)吊装平台的零星修筑。吊装卸车平台约40米*60米(含风机基础和箱变基础),吊装结束后平台恢复原貌。
(9)在风机未完成受电(并网)的情况下采取必要的措施防止风机设备损坏;积极配合静态调试,机舱对中,提供安装、调试期间使用的临时电源发电机及油品,保证风机调试时电能;配合240小时试运行期间工作及各项消缺工作;
(10)竣工后按照发包人的要求完成临时用地的恢复,并按照当地水保环保要求进行植被恢复。
(11)机组安装后根据发包人指令进行锚栓的二次张拉。
(12)按照发包人可视化视频接入系统管理制度,正确使用视频监控设备。
(13)按照《龙源公司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手册》布置每个安装作业面的各项措施,其他标准按发包人的要求实施。
(14)设备运至项目现场48小时内完成卸车,未按时间完成卸车承担相应压车费。现场存在部分设备二次倒运(负责叶片、塔架、机舱的装卸工作),设备在现场卸货后至项目吊装完成移交业主,由安装单位负责保管。办理相应的商业保险,如出现偷盗现象吊装单位负责原价赔偿,或从施工工程款中扣除。
2.1.3计划工期:3个月,以监理发出开工令时间起算。
2.1.4质量要求:满足国家、行业现行标准要求。
2.2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条件:(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等级资质证书;或特种工程(特种设备的起重吊装)专业承包资质证书。
(3)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证书。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21年6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49.5MW及以上风电场风机安装工程的合同业绩2份,且均已完工。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和对应的用户证明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盖章,可以是验收证明、使用证明、回访记录或其他能证明合同标的物已完工的材料(若合同甲方不是最终用户,合同甲方获取的最终用户证明也可)。
【4】信誉要求:/
【5】项目经理资格要求:(1)投标人须提供拟任项目经理有效的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证书(机电工程专业)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
(2)项目经理须至少具有1个担任49.5MW及以上风电场风机安装工程项目经理的经历,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项目经理业绩的合同,若合同中无项目经理姓名,须提供对应的验收证明或用户证明等有盖章的证明材料(须含工程名称、项目经理及单位名称)。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技术负责人:/
安全负责人:投标人须提供拟任安全负责人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
质量负责人:/
【7】其他要求:/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4-07-29 09: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4-08-05 16:00:00。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1项目概况:为满足厂区环保要求,需对中煤鄂尔多斯能源化工有限公司图克厂区煤气水装置地下废土进行治理,主要内容为碎石清理、混凝土地面破碎、土方开挖、挖出的废土装袋、土方回填、混凝土地面恢复、铺设碎石。
2.1.2招标范围:
煤气水装置地下废土治理,包括污染土方进行换填、平整、压实及混凝土路面恢复等,具体见本招标文件合同的附件4技术附件。
2.2资金落实情况:企业自筹
2.3计划工期:自接到发包人书面通知之日起150个日历日(具体以委托单日期为准)。
2.4建设地点: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乌审旗图克工业园区。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格要求1:投标人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并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应附营业执照扫描件)。
3.2资格要求2:投标人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应附《安全生产许可证》扫描件)。
3.3资格要求3:投标人须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须提供相关资质证书扫描件)。
3.4资格要求4:2021年1月1日至今投标人至少有3个已完工的煤化工项目或石油化工项目的施工合同业绩(需提供所签订的合同关键页、中间交接证书或竣工验收证书或其他证明材料;煤化工项目、石油化工项目以合同关键页为准,合同关键页包含合同封面、含日期的签字盖章页、工作范围等能证明项目属于煤化工还是石油化工项目的内容页;如出具证明材料的,证明材料必须为所签合同的发包方;提供的材料扫描复印件模糊不清晰的、或证明材料不足的不计算业绩)。
3.5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备注:
(1)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潜在投标人提交意向资料后从招标代理机构获取到招标文件,不代表已经通过资格审查。资格审查以投标人成功递交的加密电子投标文件为准。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售价:100元/标段,售后不退。
4.2 招标文件购买时间:2024年7月26日 10:00至2024年8月8日 16: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