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名称为:江苏公司新能源公司基于融合协同技术的分布式光伏电站集群清洗技术应用及研究公开招标,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无人机与便携式清洁机器人对接控制系统的研究,无人机与便携式清洁机器人对接装置定点投放和回收的研究,便携式清洁机器人清洁路径与清洁策略遗传算法的研究,无人机与便携式清洁机器人融合协同调度系统的开发研究安装、调试、协调与服务、消缺和最终交付等所有工作,发明专利2项,软著2篇,核心期刊论文1篇。详见招标文件。
2.2 其他:/
2.3 主要研究内容及预期目标:本项目研究以运载无人机和便携式清洁机器人融合协同清洗分布式电站为目标,开发面向分布式光伏的组合式清洁技术系统平台,实现分布式光伏电站光伏面板的无人化/少人化清扫工作,采用轻量化与智能化设计理念,提高工作效率、降低人力资源成本、推动分布式光伏电站自动化清洁技术的发展。
2.4 项目总工期:(1)自本项目合同签订之日开始,投标人在230天内完成相关技术研究、软硬件开发、设备准备与到货;
(2)根据项目建设进度,清扫机器人、无人机等设备到场后,270天内完成设备安装、软件部署及上线运行工作。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19年8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光伏板智能自动清扫系统或智能清扫机器人研究应用的合同业绩2份。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证明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
【4】信誉要求:/
【5】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1)投标人为本项目配备的项目负责人须至少具有副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2)项目负责人须至少具有1个光伏板智能自动清扫系统或智能清扫机器人研究应用的项目负责人工作经历,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项目负责人业绩的合同,若合同中无项目负责人姓名,须提供对应的验收证明或用户证明等有盖章的证明材料(须含工程名称、项目负责人及单位名称)。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7】科研设施及装备要求:/
【8】其他要求:/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4-07-30 09: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4-08-05 16:00:00。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请联系办理供应商会员事宜,未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成为正式供应商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在线完成招标文件的购买!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以公告详细内容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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