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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资类】中国电建水电五局二公司向家坝灌区北总干渠一期二步工程施工第IV标段粉煤灰采购项目询价公告

   日期:2024-08-02     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作者:dlztb    浏览:0    
核心提示:询比价函1、采购条件中国水利水电第五工程局 (以下简称“采购人”)以询比价方式采购一批粉煤灰,本次采购材料的使用方是二公司

询比价函

1、采购条件

中国水利水电第五工程局 (以下简称“采购人”)以询比价方式采购一批粉煤灰,本次采购材料的使用方是二公司向家坝灌区北总干渠一期二步工程施工第IV标段项目,采购材料计划使用建设工程资金用于本次招标后所签订合同的支付。

2、项目概况、采购范围

2.1、本项目为四川省向家坝灌区北总干渠一期二步工程施工第IV标段,第IV标段为水电五局与四川水发联合体,水电五局负责建设内容为江泸干渠前段(6.864km)、毛桥支渠(15.77km)、飞龙支渠(7.27km)、石寨支渠(10.97km)的所有施工内容,包括以上施工范围内的机电设备采购安装、金属结构设备安装、监测土建及建网工程、架空线路,以及管理站(泸州市)和本项目合同标段内的监测设备安装工程。合同工期48个月。本混凝土搅拌站主要承担向家坝一期二步工程施工第IV标段内的江泸干渠前段、毛桥支渠、飞龙支渠(三条渠混凝土总量16.02万m³)的混凝土需求,最大运距19.95km。

2.2、采购范围:向家坝灌区北总干渠一期二步工程施工第Ⅳ标段项目经理部(水电五局段)所需的粉煤灰。

2.3、采购数量:

序号

材料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供货区域

技术要求

1

散装粉煤灰

F类Ⅱ级研磨灰

17300

向家坝灌区北总干渠一期二步工程施工第Ⅳ标段项目经理部(水电五局范围)施工指定地点

合计

17300

说明:以上招标数量为工程量清单数量,为估算量,仅供参考。最终结算量以实际供货并经验收合格的规格和数量为准。若因施工图、设计变更等原因,致使实际供货数量与招标数量发生较大偏差时,竞标响应人应予接受,并不得以此作为调价和索赔依据。

2.4、交货时间:供货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本项目供货结束,具体到货时间要求以买方提供的供货计划(通知)为准。

2.5、交货

2.6、F类Ⅱ级研磨灰质量要求:

2.6.1粉煤灰质量应满足国家标准《用于水泥和混凝土中的粉煤灰》GB/T 1596-2017、《粉煤灰混凝土应用技术规范》GB/T 50146-2014、《水工混凝土掺用粉煤灰技术规范》DL/T5055-2007有关要求,并应有出厂检验报告和产品合格证。在投入使用前采购方会进行抽样检测,一旦发现不合格产品,将所有批次的粉煤灰进行退场处理,并移交第三方检测,核实后所产生的全部费用由卖方一律承担。

2.6.3粉煤灰符合下表物理性能:

粉煤灰

品 种

物理性能

烧失量(%)

细度(%)

密度(g/cm3)

需水量比(%)

含水量(%)

SO3(%)

f-CaO(%)

安定性

DL/T5055-2007

(Ⅱ级)

≤8.0

≤25.0

/

≤105

≤1.0

≤3.0

≤1.0

合格

2.6.3合同执行期内均以最新版本为准。本次招标为“原灰”(由火电厂提供的完全由煤炭燃烧完全后的产物)、不允许有替代产品(非原灰)。

2.7、计量、验收方式:

2.7.1过磅(计量单位为吨)。按照国家鉴定规程地磅允许误差±3‰范围之内,超出误差范围之内按实际过磅验收计量,并随货附有相关合格证及检验报告,双方签字确认,办理收货凭证。

2.7.2卖方提供粉煤灰材质证书一式三份(其中一份为原件,留存需方质量部)。卖方随货提供的合格证、材质证明书,必须是合同规定的出产厂家;对不是合同规定的出产厂家一律拒收。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及迟交货和扣除履约保证金等,全部由卖方承担。卖方对所供粉煤灰质量负终身责任。

2.7.3卸车方式:由供方负责。根据需方交货地的实际路况自行选择运输车辆,并负责卸货。

2.8报价要求:

2.8.1报价响应人应在报价表上标明本合同拟提供货物的单价和总价。投标总价中不得包含报价文件要求以外的内容,否则,在评标时不予核减。投标总价中也不得缺漏询价文件所要求的内容,否则,评标时将有效投标中该项内容的最高价计入其投标总价。

2.8.2综合单价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费用:原材料、生产加工、装卸费、出厂检验试验费、采购保管费、运输、过路过桥费、车辆油料费及税金、保险费、利润等交货前的一切费用。

2.8.3调价方式:只针对出厂价,装卸运杂费不做调整,以卖方所在电厂每年的粉煤灰出厂价(中标价)为参考依据,对比本次竞标的出厂价,价格变动在±5%(含)以内的不作调整,若价格变动超出±5,则仅对超出5%的部分进行调整,±5%(含)以内的部分不计入调整金额。本调价条款为双方签订购销合同的12个月后,双方均可根据实际情况提出价格调整,1个自然年内最多调整1次。有调价需求时,卖方需提供厂家公开发布的或书面的最新出厂价证明或与电厂签订的买卖合同,作为粉煤灰定价(调价)的依据。如卖方提供的上述资料有瑕疵,买方将不予认可。买方还将不定期直接与电厂联系,核实出厂单价,卖方应予以接受,一经核实发现卖方有故意隐瞒出厂价降低情况或提供不真实的涨价情况,买方将扣除上述差额,并扣除履约保证金。

2.9、付款方式:

2.9.1.先货后款,按月挂账结算。结算周期起止为上月16日到本月15日。

2.9.2.结算:供方授权委托人凭需方授权的现场验收人员签收的《收货凭证》(送货单等,至少一式三份,需方两份),以检验合格的数量为结算数量,于本月17日前到需方设备物资部办理《材料结算单》,作为双方结算依据。结算清单明细表一式伍份,需由需方、供方授权委托人签字、盖章,需方叁份,供方贰份。

2.9.3.供方根据《材料结算单》向需方提供对应金额的国家正式合格有效的增值税专用税务发票(一票制)。发票必须符合需方要求,并为合法、合规、全额含税的增值专用发票(发票信息由需方提供)。供方对发票等单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需方对发票等单据进行核实,确认无误后,办理付款审批手续。

2.9.4.需方在收到供方发票后在财务挂账,30日内支付该批次货款金额的80%,次月支付该批次货款的15%,以此类推。剩余5%为质保金,全部供货完成最后一批货物质保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支付。质保期为6个月,但质量保证金的支付并不免除供方对交付物资质量的保证责任。

2.9.5.需方采用银行转账方式进行付款。

2.9.6本次采购允许投标人根据自身计税情况,按照3%或13%税率进行报价。评标时,对于税率不相同的投标报价,评标委员会按照税率13% 统一对各投标总价换算,换算后的总价作为评标价,且不对投标人进行确认。

2.10履约担保:

履约担保的形式:保证金/四大国有银行保函

履约担保的金额:合同签订金额的3%

履约保证金缴纳方式:以银行保函或保证金形式交付,具体缴纳要求如下:签订合同前,卖方按照合同约定向项目部交纳指定作为本次合同履约担保。履约保证金的有效期为合同履行完毕,全部交货验收合格后3个月内无息退还。

2.11.签订合同

2.11.1采购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根据公开询比价文件和中标人的响应文件在供应链云服务平台( web/index)签订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采购人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2.11.2发出中标通知书后,采购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采购人向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给中标人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

3、报价人资格条件

投标人必须满足以下全部资格要求:

3.1、竞标响应人为生产厂家的,必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企业注册资本金5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近两年产品取得国家授权、许可的第三方产品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合格证书或检验合格报告,且出具的检验报告不低于招标规格的产品

3.2.报价响应人为代理商的,必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企业注册资本金5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且其代理的生产厂家须满足第1条生产厂家资格条件的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3.投标人应具有国内类似工程的粉煤灰供货业绩,提供近三年内(2021年至今)的供货合同不少于2个,且签订单项合同金额均50万元以上。(需提供供货合同等证明资料,提供合同应明确显示合同金额、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日期、物资名称型号及关键技术参数等信息)。

3.4.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近一年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也不应在禁标处罚期内。

3.5.投标人正在履行的项目和准备承诺的项目,不应影响本次询价采购项目的按时完成和交货。

3.6.本次竞标不接受联合体及代理商参与竞标。

3.6.响应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商业与社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不存在下列列入失信黑名单相关行为:

序号

列入失信黑名单相关行为

1

被列入国家发展改革委《信用中国(http://)》失信黑名单。

2

被列入市场监管总局《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企业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

被列入最高人民法院《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4

被列入国家应急管理部(查询网址为:https:///fw/cxfw/xycx/)认定的安全生产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

5

处于行政主管部门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

6

近三年存在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的行为。

7

被列入 及其下属企业供应商黑名单

4、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联系人:李工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8811547188 
QQ:1211306049 
微信:Li18811547188 邮箱:1211306049@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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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注册网站并缴纳因特网技术服务费后,查看项目业主,招标公告,中标公示等,并下载资格预审范围,资质要求,招标清单,报名申请表等。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公告详细内容为准,以招标业主的解答为准本。
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编辑:bid.power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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