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项目地点:上海市金山区漕泾镇上海电力漕泾综合能源中心二期项目施工现场
建设规模:详见招标范围 项目整体进度: 26 个月
2.2 招标范围
序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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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工期要求 |
信息技术 服务费 (元)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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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电力漕 泾综合能源 中心二期项 目除氧器设 备采购 |
2×1000MW 超超临界二次再热燃煤 机组共采购 2 台套除氧器设备(含除 氧器本体、内部管道、阀门、保温固 定材料、热工仪表、和其他附件、备 品备件、专用工具、技术资料以及有 关的技术服务和设备运输及运输保 险等)。(详见第二卷第五章供货要 |
2025 年 8 月前 完成#3 机组除 氧器供货,2025 年 10 月前完成 #4 机组除氧器 供货(详见第二 卷第五章供货要 求) |
1000 |
序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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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工期要求 |
信息技术 服务费 (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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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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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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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电力漕 泾综合能源 中心二期项 目高压加热 器设备采购 |
2×1000MW 超超临界二次再热燃煤 机组共采购 2 台套高压加热器设备 (含 8 台全容量卧式单列蛇形管高 压加热器、2 台外置卧式 U 形管蒸汽 冷却器、阀门、保温固定材料、热工 仪表和其他附件、备品备件、专用工 具、技术资料以及有关的技术服务和 设备运输及运输保险等)。(详见第 二卷第五章供货要求) |
2025 年 8 月前 完成供货(详见 第二卷第五章供 货要求) |
1000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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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电力漕 泾综合能源 中心二期项 目给水泵汽 轮机设备采 购 |
2×1000MW 超超临界二次再热燃煤 机组共采购 4 台套 50%给水泵汽轮 机。自进汽门进口反法兰及附件到凝 汽器给水泵汽轮机排汽接口止(对于 外切换给水泵汽轮机,还应包括液动 隔离阀、液动调节阀及配套喷水阀门 组、安全阀),包括本体的疏水(含 支吊架或支撑、保温设计及供货)、 轴封(含支吊架或支撑、保温设 计)、润滑油管路(含支吊架或支撑) 和本体内部的管路和附件及连接件 (含台板﹑垫铁等)及所有测量及 控制﹑调节(MEH)系统、监视仪表 (MTSI)和保护系统(METS)(含主 给水泵的保护、振动监视仪表)等。 并提供配套排汽真空蝶阀(包括前后 反法兰及其附件),膨胀节,排汽管 路(含支吊架或支撑、检修人孔、大 拉杆、三通及封头、大气安全阀、排 汽减温水喷嘴(含滤网)及阀门和控 制系统等)(为防止管道冲击和便 于阀门开启,真空蝶阀要求配供旁路 管道及相关阀门)。投标方应提供接 口的反法兰和连接附件。(详见第二 卷第五章供货要求) |
2025 年 9 月 30 日前完成#3 机 组给水泵汽轮机 供货,2025 年 11 月 30 日前完成 #4 机组给水泵 汽轮机供货(详 见第二卷第五章 供货要求) |
1000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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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电力漕 泾综合能源 中心二期项 目送风机设 备采购 |
2×1000MW 超超临界二次再热燃煤 机组共采购 4 台套送风机,风机本体 (不限于):进口风箱、机壳、中间轴 (如果有)、扩压器、转子(包括叶片、 |
#3 机组交货时 间 2025 年 8 月, #4 机组交货时 间 2025 年 10 月 (详见第二卷第 |
1000 |
序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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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工期要求 |
信息技术 服务费 (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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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柄、轮毂、主轴等)、主轴承箱、 联轴器及联轴器保护罩(风机侧和电 机侧各一件)、液压调节装置、制动 装置、风箱放水管及阀门。配供范围 (包括但不限于):连接投标方供货 范围内设备之间(电缆两端均是投标 方供货的设备)的所有电缆,包括动 力电缆、信号电缆、控制电缆,均由 投标方设计并供货。(详见第二卷第 五章供货要求) |
五章供货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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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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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电力漕 泾综合能源 中心二期项 目一次风机 设备采购 |
2×1000MW 超超临界二次再热燃煤 机组共采购 2 台套一次风机,风机本 体(不限于):进口风箱、机壳、中间 轴(如果有)、扩压器、转子(包括叶 片、叶柄、轮毂、主轴等)、主轴承 箱、联轴器及联轴器保护罩(风机侧 和电机侧各一件)、液压调节装置、 消音器、制动装置、风箱放水管及阀 门。配供范围(包括但不限于):连 接投标人供货范围内设备之间(电缆 两端均是投标人供货的设备)的所 有电缆,包括动力电缆、信号电缆、 控制电缆,均由投标人设计并供货。 (详见第二卷第五章供货要求) |
#3 机组交货时 间 2025 年 8 月, #4 机组交货时 间 2025 年 10 月 (详见第二卷第 五章供货要求) |
1000 |
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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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电力漕 泾综合能源 中心二期项 目引风机设 备采购 |
2×1000MW 超超临界二次再热燃煤 机组共采购 4 台套引风机,风机本体 (不限于):进口风箱、机壳、中间轴 (如果有)、扩压器、转子(包括叶片、 叶柄、轮毂、主轴等)、主轴承箱、 联轴器及联轴器保护罩(风机侧和电 机侧各一件)、液压调节装置、制动 装置、风箱放水管及阀门。配供范围 (包括但不限于)连接投标方供货 范围内设备之间(电缆两端均是投标 方供货的设备)的所有电缆,包括动 力电缆、信号电缆、控制电缆,均由 投标方设计并供货。(详见第二卷第 五章供货要求) |
3#机组交货时间 2025 年 8 月,4# 机组交货时间 2025 年 10 月 (详见第二卷第 五章供货要求) |
1000 |
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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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电力漕 泾综合能源 中心二期目 |
2×1000MW 超超临界二次再热燃煤 机组共采购 2 台套 1160MVA 三相一 |
2025 年 9 月 30 日前完成#3 机 |
1000 |
序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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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工期要求 |
信息技术 服务费 (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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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变压器设 备采购 |
体、双线圈、无载调压低损耗升压变 压器,含高压、中性点、低压套管, 冷却器系统(及其附件),变压器智 能在线监测系统等。(详见第二卷第 五章供货要求) |
组主变压器供货, 2025 年 11 月 30 日前完成#4 机 组主变压器供货 (详见第二卷第 五章供货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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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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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电力漕 泾综合能源 中心二期项 目脱硫系统 EP 采购 |
2×1000MW 超超临界二次再热燃煤 机组共采购 2 台套脱硫系统,以引风 机框架外 1m 出口法兰为界,引风机 出口烟道汇合段至吸收塔进口烟道 至吸收塔出口膨胀节及膨胀节(含正 反法兰),其中包含石灰石浆液制备 系统、烟气系统、SO2 吸收系统、石 膏脱水系统、工艺水系统、事故浆液 排空系统、脱硫废水排出系统、杂用 和仪用压缩空气系统、消防、配套电 气系统、仪控系统等设备的设计、供 货、调试等及构、建筑物的设计。 (详见第二卷第五章供货要求) |
#3 机组交货时 间 2025 年 05 月, #4 机组交货时 间 2025 年 07 月 (详见第二卷第 五章供货要求) |
1000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序号 |
标段名称 |
专项资格要求 |
1 |
上海电力漕 泾综合能源 中心二期项 目除氧器设 备采购 |
1.4.1(1) 投标人基本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为具有独立订立合同资格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2)投标人经营状况良好,具有良好的资信和信用(以“信用中国 ”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查询为准,没有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没有处于会导致中标后无法履行合同的被责令停产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 破产状态等; (3)投标人近 36 个月内(含,自投标截止日起往前推算)不存在骗取中标、严 重违约及因自身的责任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情形; (4)投标人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通过第三方认证审核,并获得认证证书;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在同一标段 投标; (6)投标人没有处于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 范围和处罚期内;未被列入供应商涉案“黑名 单”; (7)投标人没有处于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 和处罚期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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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1(2) 投标人专项资格条件: (1)投标人具有设计、制造与招标设备相同或相近的设备的能力,在安装、调 试和运行中未发现重大设备质量问题; (2)具有市场监督总局颁发的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许可范围需包含 A2 级及以 上压力容器制造,同时具备相应特种设备的设计许可; (3)业绩要求:具有近 10 年内(自投标截止日起往前推算,以合同签订时间 为准)应具有同类设备 2 台及以上且超过 1 年的成功运行的业绩。(需提供合 同复印件(包括合同首页、供货范围(规格和型号、主要技术参数、数量)、 签字页)、投运证明(验收证明或业主出具的投运证明文件或其他有效证明资 料)); (4)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本标段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6)其他要求:无; 同类设备指:国内 1000MW 等级火力发电机组管式除氧器。 |
2 |
上海电力漕 泾综合能源 中心二期项 目高压加热 器设备采购 |
1.4.1(1) 投标人基本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为具有独立订立合同资格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2)投标人经营状况良好,具有良好的资信和信用(以“信用中国 ”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查询为准,没有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没有处于会导致中标后无法履行合同的被责令停产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 破产状态等; (3)投标人近 36 个月内(含,自投标截止日起往前推算)不存在骗取中标、严 重违约及因自身的责任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情形; (4)投标人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通过第三方认证审核,并获得认证证书;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在同一标段 投标; (6)投标人没有处于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 范围和处罚期内;未被列入供应商涉案“黑名 单”; (7)投标人没有处于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 和处罚期内。 1.4.1(2) 投标人专项资格条件: (1)投标人具有设计、制造与招标设备相同或相近的设备的能力,在安装、调 试和运行中未发现重大设备质量问题; (2)具有市场监督总局颁发的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许可范围需包含 A1级及以 上压力容器制造,同时具备相应特种设备的设计许可; (3)业绩要求:具有近 10 年内(自投标截止日起往前推算,以合同签订时间 为准)应具有同类设备 2 台及以上且超过 1 年的成功运行的业绩。(需提供合 同复印件(包括合同首页、供货范围(规格和型号、主要技术参数、数量)、 签字页)、投运证明(验收证明或业主出具的投运证明文件或其他有效证明资 料)); (4)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本标段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6)其他要求:无。 同类设备指:国内 1000MW 等级火力发电机组高压加热器。 |
3 |
上海电力漕 泾综合能源 中心二期项 目给水泵汽 轮机设备采 购 |
1.4.1(1) 投标人基本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为具有独立订立合同资格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2)投标人经营状况良好,具有良好的资信和信用(以“信用中国 ”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查询为准,没有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没有处于会导致中标后无法履行合同的被责令停产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 破产状态等; (3)投标人近 36 个月内(含,自投标截止日起往前推算)不存在骗取中标、严 重违约及因自身的责任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情形; (4)投标人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通过第三方认证审核,并获得认证证书;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在同一标段 投标; (6)投标人没有处于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 范围和处罚期内;未被列入供应商涉案“黑名 单”; (7)投标人没有处于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 和处罚期内。 1.4.1(2) 投标人专项资格条件: (1)投标人具有设计、制造与招标设备相同或相近的设备的能力,在安装、调 试和运行中未发现重大设备质量问题; (2)业绩要求:具有近 10 年内(自投标截止日起往前推算,以合同签订时间 为准)应具有同类设备 2 台套及以上且超过 1 年的成功运行的业绩。(需提供 合同复印件(包括合同首页、供货范围(规格和型号、主要技术参数、数 量)、签字页)、投运证明(验收证明或业主出具的投运证明文件或其他有效 证明资料)); (3)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本标段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5)其他要求:无。 同类设备指:国内 1000MW 等级火力发电机组给水泵汽轮机。 |
4 |
上海电力漕 泾综合能源 中心二期项 目送风机设 备采购 |
1.4.1(1) 投标人基本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为具有独立订立合同资格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2)投标人经营状况良好,具有良好的资信和信用(以“信用中国 ”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查询为准,没有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没有处于会导致中标后无法履行合同的被责令停产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 破产状态等; (3)投标人近 36 个月内(含,自投标截止日起往前推算)不存在骗取中标、严 重违约及因自身的责任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情形; (4)投标人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通过第三方认证审核,并获得认证证书;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在同一标段 投标; (6)投标人没有处于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 范围和处罚期内;未被列入供应商涉案“黑名 单”; (7)投标人没有处于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 和处罚期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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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1(2) 投标人专项资格条件: (1)投标人具有设计、制造与招标设备相同或相近的设备的能力,在安装、调 试和运行中未发现重大设备质量问题; (2)业绩要求:具有近 10 年内(自投标截止日起往前推算,以合同签订时间 为准)投标人至少具有国内 2 台单机容量 1000MW 及以上等级机组的同类设备 供货业绩,并成功投运一年及以上。(需提供合同复印件(包括合同首页、供 货范围(规格和型号、主要技术参数、数量)、签字页)、投运证明(验收证 明或业主出具的投运证明文件或其他有效证明资料)); (3)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本标段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同类设备:国内单机 1000MW 及以上机组送风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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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电力漕 泾综合能源 中心二期项 目一次风机 设备采购 |
1.4.1(1) 投标人基本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为具有独立订立合同资格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2)投标人经营状况良好,具有良好的资信和信用(以“信用中国 ”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查询为准,没有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没有处于会导致中标后无法履行合同的被责令停产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 破产状态等; (3)投标人近 36 个月内(含,自投标截止日起往前推算)不存在骗取中标、严 重违约及因自身的责任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情形; (4)投标人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通过第三方认证审核,并获得认证证书;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在同一标段 投标; (6)投标人没有处于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 范围和处罚期内;未被列入供应商涉案“黑名 单”; (7)投标人没有处于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 和处罚期内。 1.4.1(2) 投标人专项资格条件: (1)投标人具有设计、制造与招标设备相同或相近的设备的能力,在安装、调 试和运行中未发现重大设备质量问题; (2)业绩要求:具有近 10 年内(自投标截止日起往前推算,以合同签订时间 为准)投标人至少具有国内 2 台单机容量 1000MW 及以上等级机组的一次风机 设备供货业绩,并成功投运一年及以上。(需提供合同复印件(包括合同首页、 供货范围(规格和型号、主要技术参数、数量)、签字页)、投运证明(验收 证明或业主出具的投运证明文件或其他有效证明资料)); (3)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本标段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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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电力漕 泾综合能源 中心二期项 目引风机设 备采购 |
1.4.1(1) 投标人基本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为具有独立订立合同资格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2)投标人经营状况良好,具有良好的资信和信用(以“信用中国 ”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查询为准,没有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没有处于会导致中标后无法履行合同的被责令停产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 破产状态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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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投标人近 36 个月内(含,自投标截止日起往前推算)不存在骗取中标、严 重违约及因自身的责任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情形; (4)投标人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通过第三方认证审核,并获得认证证书;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在同一标段 投标; (6)投标人没有处于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 范围和处罚期内;未被列入供应商涉案“ 黑名 单”; (7)投标人没有处于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 和处罚期内。 1.4.1(2) 投标人专项资格条件: (1)投标人具有设计、制造与招标设备相同或相近的设备的能力,在安装、调 试和运行中未发现重大设备质量问题; (2)业绩要求:具有近 10 年内(自投标截止日起往前推算,以合同签订时间 为准)投标人至少具有国内 2 台单机容量 1000MW 及以上等级机组的同类设备 供货业绩,并成功投运一年及以上。(需提供合同复印件(包括合同首页、供 货范围(规格和型号、主要技术参数、数量)、签字页)、投运证明(验收证 明或业主出具的投运证明文件或其他有效证明资料)); (3)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本标段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同类设备:国内单机 1000MW 及以上机组引风机。 |
7 |
上海电力漕 泾综合能源 中心二期目 主变压器设 备采购 |
1.4.1(1) 投标人基本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为具有独立订立合同资格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2)投标人经营状况良好,具有良好的资信和信用(以“信用中国 ”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查询为准,没有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没有处于会导致中标后无法履行合同的被责令停产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 破产状态等; (3)投标人近 36 个月内(含,自投标截止日起往前推算)不存在骗取中标、严 重违约及因自身的责任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情形; (4)投标人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通过第三方认证审核,并获得认证证书;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在同一标段 投标; (6)投标人没有处于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 范围和处罚期内;未被列入供应商涉案“黑名 单”; (7)投标人没有处于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 和处罚期内。 1.4.1(2) 投标人专项资格条件: (1)投标人具有设计、制造与招标设备相同或相近的设备的能力,在安装、调 试和运行中未发现重大设备质量问题; (2)业绩要求:具有近 10 年内(自投标截止日起往前推算,以合同签订时间 为准)至少 2 个电厂项目业绩(500kV、机组容量 1000MW 以上的配套的三相一 体主变),且成功运行超过 1 年。(需提供合同复印件(包括合同首页、供货 范围(规格和型号、主要技术参数、数量)、签字页)、投运证明(验收证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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或业主出具的投运证明文件或其他有效证明资料)); (3)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本标段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5)其他要求: ①母公司承接由子公司实施、子公司承接由母公司实施或其他关联交易行为导 致的非中标人自行实施的业绩均不被认可; ②不同投标人提供同一业绩的,该业绩均不被认可。 |
8 |
上海电力漕 泾综合能源 中心二期项 目脱硫系统 EP 采购 |
1.4.1(1) 投标人基本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为具有独立订立合同资格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2)投标人经营状况良好,具有良好的资信和信用(以“信用中国 ”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查询为准,没有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没有处于会导致中标后无法履行合同的被责令停产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 破产状态等; (3)投标人近 36 个月内(含,自投标截止日起往前推算)不存在骗取中标、严 重违约及因自身的责任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情形; (4)投标人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通过第三方认证审核,并获得认证证书;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在同一标段 投标; (6)投标人没有处于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 范围和处罚期内;未被列入供应商涉案“黑名 单”; (7)投标人没有处于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 和处罚期内。 1.4.1(2) 投标人专项资格条件: (1)投标人具有设计、制造与招标设备相同或相近的设备的能力,在安装、调 试和运行中未发现重大设备质量问题; (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有①工程设计环境工程专项(大气污染防治 工程)甲级资质及以上②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③有效的安全生产 许可证; (3)业绩要求:具有近 10 年内(自投标截止日起往前推算,以合同签订时间 为准)投标人至少具有国内 2 台单机容量 1000MW 等级及以上机组的燃煤发电 机组超低排放湿法烟气脱硫系统项目供货业绩(不含改造业绩,不含分包合 同),并成功投运 1 年及以上。(需提供合同复印件(包括合同首页、供货范 围(规格和型号、主要技术参数、数量)、签字页)、投运证明(验收证明或 业主出具的投运证明文件或其他有效证明资料)); (4)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本标段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发售方式
本项目实行在线售卖招标文件。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购买招标文件时间内进入报名参与购买招标文件,不接受现场购买。
4.2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
2024 年 8 月 2 日 16 时 00 分至 2024 年 8 月 9 日 17 时 00 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