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施工地点:青海省西宁市湟中区甘河工业园区甘东四路青海百河铝业有限责任公司。 距离西宁飞机场约 65km,距离西宁火车站约 35km,西宁距离本项目工程所在地甘河滩工 业园区约 35km。公路的设计标准为二级公路,设备进厂交通为公路进厂。
青海百河铝业有限责任公司阳极车间 330 、240 系列中频炉配置模式均为 3 电 4 炉模 式,正常生产启用 2 电带 2 炉生产方式,1 电 2 炉均处于热备用状态,车间中频炉现有设 备点巡检及设备各项运行参数均依靠作业人员按周期定时进行测量监测,对中频炉各电气 元件运行参数难以做到精准有效跟踪。车间中频炉配置三台应急发电机,三台应急发电机 在异常失电后均需人工启动切换投入所需负荷。
由于前期设计无数字化检测设施,数据采集量较大,存在主要数据测量错误或遗漏情 况,加之生产作业繁重,增加作业人员在生产过程中还需要测量记录,进而增加作业劳动 强度,为了避免存在的问题及降低作业人员的劳动强度,即由人工测量转为数字化、智能 化监测。
项目工期:
合同签订生效后,根据甲方实际生产情况进行工期安排,具体要求如下:
1)阳极中频炉为连续性生产,项目每台中频炉需倒换性实施。
2)工期要求为单台炉自甲方通知开始作业起 25 天内完成相应的项目内容。
3)每套中频炉系统最终的集成作业时间为 10 天。
2.2 招标范围
2.2.1 本项目涉及改造内容如下:
根据阳极车间中频炉现有运行方式主要对 330 系列(1 套 4 台中频炉)及 240 系列 ( 1 套 4 台中频炉)中频电源柜、电容器、炉体、内外循环水系统各项参数进行设计,完 成中频炉智能监控(FOWS)系统项目实施工作。
系统数量:2 套(330 系列 1 套 4 台中频炉,240 系列 1 套 4 台中频炉)。
若构成系统的任何部件、组件和装置如果在本供货范围及工作内容中没有提到,但对 于构成一个完整的、性能良好的系统以及该系统的安全可靠运行是必不可少的部件组件及 附件、其他辅助材料也应包括在供货范围及工作内容之中。
2.2.2 主要工作内容:
(1)新增炉衬预警系统(及功能扩充系统)系统具有炉衬预警、电气监控、水系统监 控、自动烘炉、故障报表功能。
(2)中频炉 FOWS 预警管理系统(包含 LED全彩屏、光纤解调仪、工控机、操作台 及系统软件等)。
(3)数据采集柜(用于采集 3 电 4 炉的各项参数)。
(4)炉体采集箱(用于采集炉体温度、水压力信号)。
(5)所有信号传输线路均采用防干扰屏蔽线,且对线路优化规范线槽布置。
(6)操作台柜体、故障报警箱颜色均为 RAL7032,柜体整体经静电喷塑处理,柜面 对应布置牢固防腐指示灯、按钮标示,具体控制方式施工现场根据现场要求调试设定(按 键控制或触摸屏画面控制)。
(7)实现车间上位机可切换监视画面分别投屏至 LED 大屏显示同步实时数据画面, 现在用 PLC 控制处理器硬件版本:为AB 公司 ControlLogix 5000 L71 版 PLC 。PLC 控制编程:用编程软件使用 rslogix 5000 v20.01 。PLC 通讯方式:1756-ENBT。人机界面交换型号 版本:FactoryTalk RSView Studio 7.0。
(8)预留网络端口,在车间指定计算机安装远程监测软件,实现远程可查看中频炉 FOWS 系统所有实时运行参数。
(9)本次项目配套带 FOWS 系统软件笔记本一台。
(10)本次供货范围内:包含电气及仪表控制系统集成、成套制造、包装运输;本次供 货范围内的控制系统网络组态和构建用硬件(如交换机、光电转换器、操作站工控机、网 络中继以及网络通讯电缆和光纤等)以及平台软件等。所供货全系统智能控制系统(包括系统中控上位机系统、人机交互设备和界面,提供工业以太网接口)均由乙方提供。
(11)所供设备系统的监视及控制设备、管理站设备(如打印机等),并留有足够的 与用户所供设备相联的通讯接口,所供设备至控制操作台之间的各类电缆。
(12)本次项目安装 LED 全彩大屏需对安装区域按照要求进行基础整治。
(13)对中频炉内、外循环水系统应急发电机进行升级改造。在原有中频炉应急发电 设备现有启动方式上加装自启动功能的设备设施。如遇系统停电事故,应急发电机实现自 启动功能,并采用双电源控制模式实现自动(含手动模式)切换电源送至所带负荷侧。远 程端实现监测及应急控制功能。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基本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和一般 纳税人资格的智能化或自动化技术开发服务企业。
(2)投标人经营状况良好,具有良好的资信和信用(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查询为准,没有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没有处于会导 致中标后无法履行合同的被责令停产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等;
(3)投标人近 36 个月内(含,自投标截止日起往前推算)不存在骗取中标、严重违约 及因自身的责任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情形;
(4)投标人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通过第三方认证审核,并获得认证证书;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在同一标段投标;
(6)投标人没有处于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 罚期内;未被列入供应商涉案“黑名单 ”;
(7)投标人没有处于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
二、投标人专项资格要求
(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分包。
(2)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近 3 年(2021~2023)内总体保持盈利,并提 供经审计的有效资料(新设立企业提供最近年度即可)。
(3)业绩要求:投标人在投标基准日期的近 5 年内,具有至少 2 个及以上相同或相似 项目合同业绩(附合同复印件,须包含合同首页、签订时间、承包范围、签字盖章页)。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发售方式
本项目实行在线售卖招标文件。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购买招标文件时间内进入报名参与购买招标文件,不接受现场购买。
4.2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
2024 年 8 月 5 日至 2024 年 8 月 11 日 23 时 59 分(北京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