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广东公司海门发电公司2024年3号机电除尘器三电场后区和四电场高频电源安全隐患整治物资采购(二次)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广东汕头市潮阳区海门镇洪洞村。
2.2 规模:2×1000MW燃煤机组
2.3 项目简介:
广东公司海门发电公司目前3号机电除尘高频电源配置情况:第一~二电场前后区、三电场前区配置阿尔斯通的高频电源,共计30台,投运近6年,设备运行相对良好;三电场后区、四电场配置南京国电环保的高频电源,共计12台,已投运10年,故障率和维护成本较高。公司地处沿海,高频电源为露天布置,空气潮湿含盐,有腐蚀性,三电场后区、四电场高频电源的防护等级较低,设备已存在腐蚀,内部电路板无封装或涂覆处理,存在较大老化故障隐患,当出现停运或降压运行时,严重影响粉尘排放。因此,需进行安全隐患整治,将三电场后区、四电场配置的12台高频电源优化成变频电源,提高设备可靠性和安全性,避免发生环保方面的异常事件。
2.4 标段划分:广东公司海门发电公司2024年3号机电除尘器三电场后区和四电场高频电源安全隐患整治物资采购(二次)标段包1。
2.5 本次招标采购设备的名称、数量、技术规格及施工内容:
本次采购设备的名称、数量、技术规格:其它交流电源设备\NEPS-HF-2.2A-72KV-A,12台(忽略备件名称型号,此为分体式变频电源,其中6台80kV,2.2A,用于三电场后区;6台80kV,1.8A,用于四电场),包含设备供货及安装调试等,技术性能指标等详见技术规范。
施工内容:投标人除了完成3号机电除尘器三电场后区和四电场高频电源安全隐患整治的设备供货外,还需要负责完成施工和调试全过程工作,施工和调试范围包括拆除原3号机电除尘器顶部高频电源、和配电室的电源柜,在电除尘顶部安装本次供货的变频电源的整流变,在配电室安装变频电源的控制柜,并完成相关电气回路的连接、组态通讯配置、设备调试和试运行(详见技术规范)。
本项目含税固定总价包干,不予调整,相关风险已包含在总价中。
2.6 交货地点:广东汕头市潮阳区海门镇洪洞村。
2.7 项目供货期、工期:设备供货期自合同签订生效后45天内交付完。施工时间要求:项目开工后12天内完成所有安装工作、上位机优化。设备送电调试、试验工作根据招标人电除尘设备的检修工况,自招标人通知之日起,在9天内完成。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间内;
(3)在信用中国网站近三年没有串通投标或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处罚记录,没有经鉴定部门认定的因其产品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1)资质要求:无。
(2)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14年01月0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至少具有2个单机组容量在600MW及以上国内火电项目电除尘器变频电源合同供货业绩或改造业绩(提供业绩合同扫描件,至少含合同首页、能体现供货设备规格型号的供货清单或改造内容页、签字盖章页等证明材料)。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5)其他要求:无。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08月05日09时00分起至2024年08月12日17时00分止。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广东汕头市潮阳区海门镇洪洞村。
2.2 规模:2×1000MW燃煤机组
2.3 项目简介:
广东公司海门发电公司目前3号机电除尘高频电源配置情况:第一~二电场前后区、三电场前区配置阿尔斯通的高频电源,共计30台,投运近6年,设备运行相对良好;三电场后区、四电场配置南京国电环保的高频电源,共计12台,已投运10年,故障率和维护成本较高。公司地处沿海,高频电源为露天布置,空气潮湿含盐,有腐蚀性,三电场后区、四电场高频电源的防护等级较低,设备已存在腐蚀,内部电路板无封装或涂覆处理,存在较大老化故障隐患,当出现停运或降压运行时,严重影响粉尘排放。因此,需进行安全隐患整治,将三电场后区、四电场配置的12台高频电源优化成变频电源,提高设备可靠性和安全性,避免发生环保方面的异常事件。
2.4 标段划分:广东公司海门发电公司2024年3号机电除尘器三电场后区和四电场高频电源安全隐患整治物资采购(二次)标段包1。
2.5 本次招标采购设备的名称、数量、技术规格及施工内容:
本次采购设备的名称、数量、技术规格:其它交流电源设备\NEPS-HF-2.2A-72KV-A,12台(忽略备件名称型号,此为分体式变频电源,其中6台80kV,2.2A,用于三电场后区;6台80kV,1.8A,用于四电场),包含设备供货及安装调试等,技术性能指标等详见技术规范。
施工内容:投标人除了完成3号机电除尘器三电场后区和四电场高频电源安全隐患整治的设备供货外,还需要负责完成施工和调试全过程工作,施工和调试范围包括拆除原3号机电除尘器顶部高频电源、和配电室的电源柜,在电除尘顶部安装本次供货的变频电源的整流变,在配电室安装变频电源的控制柜,并完成相关电气回路的连接、组态通讯配置、设备调试和试运行(详见技术规范)。
本项目含税固定总价包干,不予调整,相关风险已包含在总价中。
2.6 交货地点:广东汕头市潮阳区海门镇洪洞村。
2.7 项目供货期、工期:设备供货期自合同签订生效后45天内交付完。施工时间要求:项目开工后12天内完成所有安装工作、上位机优化。设备送电调试、试验工作根据招标人电除尘设备的检修工况,自招标人通知之日起,在9天内完成。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间内;
(3)在信用中国网站近三年没有串通投标或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处罚记录,没有经鉴定部门认定的因其产品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1)资质要求:无。
(2)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14年01月0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至少具有2个单机组容量在600MW及以上国内火电项目电除尘器变频电源合同供货业绩或改造业绩(提供业绩合同扫描件,至少含合同首页、能体现供货设备规格型号的供货清单或改造内容页、签字盖章页等证明材料)。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5)其他要求:无。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08月05日09时00分起至2024年08月12日17时00分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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