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2.1.1项目概况:本项目所述220千伏国新光储电站是利用所在地500多个鱼(藕)塘上方空间架设光伏发电组件的集中式渔光互补光伏电站,占地约7200亩,总装机交流侧容量250MW,直流侧容量325MWp,杂草清理面积1400亩。
2.1.2招标范围:进行325MWp组件清洗、检查消缺(一是集中全面清洗2次;二是投标方每月对光伏板鸟粪及灰尘覆盖部分进行清洗,其中鸟粪每月的检查统计由投标方自行完成);光伏组件周围及下方遮挡阳光及影响发电的杂草、树障、水草、杂物进行清理(其中杂草集中全面清理不少于3次,并根据生长情况局部清理);对除草和清洗作业区域光伏组件和电缆桩进行外观检查和协助更换。光伏组件的清洗和杂草清理开展时间以招标方通知时间为准。服务地点:湖北省仙桃市郭河镇国新光储电站,详见技术部分。
2.1.3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每次服务工期以招标方书面进场时间通知时间为准,服务工期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2.2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19年8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光伏站容量不低于100MW的光伏组件清洗服务或光伏场站除草或组件支架调整服务合同业绩合同业绩1份,且已完工。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证明扫描件和对应的用户证明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必须包含服务范围);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盖章(若合同甲方不是最终用户,合同甲方获取的最终用户证明也可以),可以是验收证明、使用证明、回访记录或其他能证明合同已完成的材料;未按上述要求提供的业绩证明文件为无效证明文件。
【4】信誉要求:/
【5】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项目负责人须至少具有50MW及以上的光伏电站维护业绩1份。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项目负责人业绩的证明文件,可以是合同或验收证明或用户证明等有盖章的材料(以上材料需能体现项目名称、项目负责人及单位名称)。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7】设备要求:/
【8】其他要求:投标人拟投入的光伏组件清洗和检查消缺人员中,同时持有高处作业证和低压电工证的不少于4人,并且证件在有效期内,须提供证书扫描件。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4-08-07 09: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4-08-12 16: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