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曲阳县三会河河道生态环境综合工程设计施工(EPC)总承包已由曲阳县行政审批局以招核字【2023】38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保定市生态环境局曲阳县分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项目出资比例为100.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项目名称:曲阳县三会河河道生态环境综合工程设计施工(EPC)总承包 建设地
2.2招标范围:本项目的施工图设计、工程施工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及整体移交、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等相关工作,并对承包工程的质量、安全、费用、工期全面负责。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能力; (1)设计资质须具备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乙级(含)以上或工程设计水利行业丙级及以上或工程设计水利行业(河道)专业丙级(含)及以上资质证书; (2)施工资质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人员要求: 一标段: (1)项目经理需具备市政程专业贰级注册建造师证书,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项目; (2)设计负责人须具备设计类注册执业资格证书; (3)施工负责人需具备市政工程专业贰级注册建造师证书,并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项目(总承包项目的项目经理可兼任施工负责人); 二标段: (1)项目经理需具备市政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证书,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项目; (2)设计负责人须具备设计类注册执业资格证书; (3)施工负责人需具备市政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证书,并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项目(总承包项目的项目经理可兼任施工负责人); 3.1.2财务要求:提供经第三方审计部门或会计事务所出具的2022年度或2023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未满一年的企业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1.3信誉要求: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税收违法黒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禁止参与本项目投标 3.1.4其他要求:(1)本项目预留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即合同金额的24%)。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要求成员不得超过2家(含2家),施工单位为本项目联合体牵头人(总承包项目的项目经理可兼任施工负责人),并在联合体协议书中明确联合体成员各个单位的责任和权利,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成员共同与招标人签订总承包合同,就本工程承担连带责任; 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与其他成员组成联合体进行同一项目的投标,否则与其有关的联合体成员的投标将被否决。。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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